中国矿难的惨剧(资料)

       中国对煤炭的需求已经到了残酷无情的地步。由此而导致的大批矿工生命的丧失,便是最好的佐证。仅在二月十四日至十五日两天的时间里,在云南省和辽宁省发生的两起矿难中,就造成220名矿工死亡。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统计,中国的矿工死亡人数,占世界矿工死亡总人数的80%。。而中国的煤炭产量,却只是世界总产量的35%。那么,为什么中国的经济发展仍在继续残杀大批矿工呢?这些人难道除了下井挖煤就别无选择了吗?

 

1)经济增长与能源需求。中国的煤炭需求日益增加。煤炭构成了中国能源需求的61%,但仍无法满足需要。鉴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已经高达9%,近两年来的能源消耗量,也以16%的速度增加。二OO四年前六个月的增长率,甚至高达40%。为了不断发掘能源,就应加大在这一产业的投资。然而,政府却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中国每年生产1,700,000,000吨的煤炭。经济学家预测,为了满足需求,还将提高15%的产量,由于全国都存在能源短缺问题,许多煤矿矿主纷纷不顾安全条件提高产量,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危险率。

2)缺乏安全条例。不遵守劳动安全生产条例、缺乏合理的通风系统,是导致中国煤矿事故频繁的主要原因。确保安全生产是中央政府和地方管理部门的责任。中国并没有在一九九五年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协议”上签字。此外,北京更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或者安全保障措施不利进行任何处理。

相反,能源需求的增长,促使当局要求加大能源供给。许多因安全条件未能达标,二OOO年就被政府关闭的小型煤矿矿主,再次违法开工生产。

从地方角度而言,绝大部分的矿主为了避免遭到调查或者关闭,隐瞒事故,他们宁愿在贿赂政府官员上下大力气投资,而不愿意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以陕西省为例,去年十一月,166名矿工在事故中死亡。但是,矿主却在井下大火尚未熄灭的情况下,强行命令工人继续下井作业。

就连工会组织甚至都无力做到维护安全生产。内部的矿工工作条件资料,还遭到了政府的控制。记者们经常无法接近矿井事故现场,或者采访矿工家属。

3)机器设备陈旧落后。中国煤矿的绝大部分生产,是手工操作。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每生产一百万吨煤炭,便会造成四名矿工死亡。据新华社报道,这一比例是美国的一百倍。一名中国矿工的日平均生产能力为一吨,但是,使用机器的美国工人的日产量为40吨。一九九二年至二OO二年,美国矿井事故共造成434人死亡、而中国的同一数字是59,543。

4)矿工的条件。对许多人来说,下井挖煤是唯一的生活出路。绝大部分的矿工是外来的打工族,来自最贫困省份的半文盲。他们深知所处的危险,但是,下井比在农田里干活要挣得多些。以二月十四日发生的中国建国以来最大恶性生产事故、造成213人死亡的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为例,这里矿工的月薪大约为1,500元人民币。而种地的农民,却要干上六个月才能得到同等的收入。一名孙家湾矿难中受伤的矿工表示,他一整年从没有休息过一天,因为“国内对煤的需求量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