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接近周永康的实业家,法庭维持原判,被判决死刑
刘汉,四川汉龙集团的创办人及经营者,他是一位牵涉采矿及能源业的商业巨头。根据法官判词,他运用了已经被弹劾的前安全沙皇周永康的影响力,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该集团是「活像黑手党」。他的兄弟和3位其它经理被判处死刑,另外31位董事被判以3至20年的有期徒刑。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 - 中国湖北省高等法院今天证实判以刘汉死刑,他是一位矿业大亨,但已经失势,他曾经非常接近前「国家安全沙皇」周永康。

这位实业家曾经在2014年5月不服判决及提出上诉,当时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他有13项罪名:其中包括谋杀和经营犯罪团体。听到这个判决后,他泪流满面(图)。

随着刘汉,他的弟弟,刘维和另外3人被判处死刑:但这单审讯范围广泛得多,涉及汉龙集团的31位经理,这家公司由1997年由刘汉创办。这班经理被判以3至20年牢狱之灾,指控罪名是相同的。现在北京最高法院将裁决 - 这是最后一次上诉机会 - 但只限于上诉死刑,监禁和罚款维持不变。

汉龙集团的业务由能源工业以至房地产:法院判他支付3亿元人民币(即3000万欧元),惩罚他以「欺诈方式使用信息,目标是获得银行贷款及透支。」根据法官所指,刘汉利用他与周滨的个人友谊 - 周永康的长子 - 去得到这笔钱。

对于这位实业家(刘汉)的死刑判决,是政府大规模对付贪污计划的一部份,特别是针对关连到周永康的势力集团。曾经被形容为「中国最强大的政治家」的人,周永康于7月29日被正式指控犯下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