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府下令堕胎的高月孕妇可以保住孩子了
这名离婚再婚女性有一个孩子,她的新婚丈夫也有一个孩子。各地的独生子女政策落实情况不同。她因二婚怀孕没有指标被勒令堕胎,否则将被单位辞退。尽管政策放宽了,但执法方式却仍然十分暴力

香港(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贵州高月孕妇被计生办勒令堕胎,否则将被单位辞退后,今天终于得到了准生证。可能又是迫于媒体压力,地方当局才不得已而为之为她发了准生证。

            原籍安徽黄山的唐懿离婚带有一个孩子,但按照独生子女政策,她可以再生一胎。

            她的二婚丈夫为了工作到贵州荔波县定居,当地县政府却勒令她堕胎,因为贵州省的独生子女政策十分严格。

            已经五个月身孕的唐懿是一名教师,校方威胁她如果不在五月底前堕胎,就将她开除。当局为此展开调查,看唐懿是否为了要孩子将户口改到了安徽。

            安徽省允许离婚再婚夫妇再生育;贵州只允许再婚夫妇只有一名子女时再生育。唐懿的新丈夫也有一个孩子。

            媒体对他们的遭遇做出了报道,得益于公众舆论的压力,才有了积极的结果。

            但由此再次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在各地执法情况不一。尽管中央政府表示放缓政策,有的地方过度严厉,甚至采取压制和暴力手段。总之,是国家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人给人生孩子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