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勋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其罪名是接受外籍记者采访,示威鼓励中国人在社会中积极投身激进主义。在狱中遭到严刑拷打、受审前已经被关押三年


咸宁(亚洲新闻/通讯社)—九月二十八日,中国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文勋五年有期徒刑。受审前,他已经被囚禁了三年。

            法庭指控现年二十六岁的黄文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审判书中还提到了黄文勋为了煽动鼓励包括天主教徒在内的中国人在社会中积极投身激进主义、增加民主和法制国家意识而发起了“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二O一二年,他还参与示威游行要求中共党员公布财产。

            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正式开始审理黄文勋一案,法官多次阻挠其辩护律师对“证据”提出批评。被捕期间,黄文勋曾遭到电击刑罚。现被关押在赤壁监狱。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中国备受滥用的罪名,人们表达对中共官方路线不满的举动都可以被归类。黄文勋的判决书中,法官还提到了他使用互联网、公开抗议、“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破坏国家安全”。此外,他还接受外籍媒体和网络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