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坡政府废除对贩毒者判处死刑

根据1952年的《危险毒品法案》修正案,法官可以对毒品走私案件中的刑事被告判处死刑。自1992年以来,共有651名马来西亚人被执行了绞刑,大部分是因为毒品犯罪。去年全球共有23个国家执行了死刑,马来西亚位列第十。即使修正法案通过,马来西亚仍将保留死刑,适用于故意杀人和恐怖活动等犯罪。


科伦坡(亚洲新闻/通讯社)— 马来西亚政府日前一致通过了一项提案,从刑法典中删除对贩毒者的死刑处罚条款。一位政府部长发布了这个消息,但政府的决定还有待于国会的批准。

昨天在一次国会质询中,马来西亚首相府部长阿莎丽娜·奥斯曼·赛义德(Datuk Azalina Othman Said)宣布,内阁已决定修改现行法律。根据1952年的《危险毒品法案》修正案,该法案可上溯到殖民地时代,法官可以对毒品走私案件中的刑事被告判处死刑。

阿莎丽娜说,自1992年以来,共有651名马来西亚人被执行了绞刑,大部分是因为毒品犯罪。今年三月,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将马来西亚列为执行死刑的第十位国家,去年全球共有23个国家执行了死刑。

目前还未明确上述修改法律的草案将何时呈交国会审议批准以便最终生效。然而,假如通过这项刑法修正案之后,马来西亚仍将保留死刑,适用于故意杀人和恐怖活动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