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不会将所有被杀害的巴勒斯坦人遗体送还其家属

政府根据国防部长本尼·甘茨的提议批准了这项条例。现在,所有的尸体将被扣留,不仅仅是(哈马斯)极端主义派系人士的遗体。人权活动人士和非政府组织对该条例提出批评并表示,这是一条受“报复动机”驱使的“问题条例”。


耶路撒冷(亚洲新闻/通讯社)- 以色列不打算将被杀害的巴勒斯坦人遗体归还其家人,以方在对其同胞及财产发动攻击的情况下,将他们杀害。昨天晚上的部长理事会会议投票通过了这项措施,该条例不仅涉及极端主义组织哈马斯的武装分子,还包括所有发动反以袭击和暴力事件的肇事者。

人权活动人士和非政府组织曾以“绑架”尸体罪谴责以色列。昨天,国防部长本尼·甘茨(Benny Gantz)要求将这种做法作为一种威慑手段,并将其涵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巴勒斯坦人」,而不仅仅是原教旨主义团体成员或武装分子,不论政治派系。

班尼·甘茨强调,“我们曾承诺维护以色列公民安全,并将[被杀害士兵的遗体]带回家,拒绝归还恐怖分子的尸体也是承诺的一部分。我希望,我们的敌人能够很好地理解和牢记这个信息”。

人权协会阿达拉(Adalah)强烈抨击以色列政府的决定并表示,这是一条受“明显的报复动机”驱使的“问题条例”。这份文告继续写道,“该政策将人体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这已经违反了最基础的普遍价值和国际法,即禁止残忍和不人道待遇”。

以色列于1967年首次开始扣留在袭击中被杀害的巴勒斯坦人遗体;近年来,数百具尸体被扣押,并从未被归还,它们至今仍被存放在太平间或乱葬岗,后者已成为著名的数字公墓。这种做法明显违反国际法,根据《日内瓦公约》,武装冲突中的当事方必须体面地安葬敌方阵线上的死者。

近年来,以色列政府一再表示,希望保留遗体作为与巴方谈判的筹码;在某些情况下,遗体是在法律诉讼结束之后被归还家属。以色列和平主义者和人权非政府组织指出,这种做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死后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