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2005,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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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改营中关押着三十多万未经审判的犯人

国际大赦和国际劳工组织揭露强制劳动和强制关押现象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强制性劳动”和被迫从事劳改是“司法体制以外关押犯人的形式”。有的人被关押在此达四年之久,没有任何审判、更没有任何人为他们辩护;只凭警察的一面之词便被关了进来。一旦拒绝洗刷罪责,犯人们还可能遭到酷刑和殴打。

       在此全面行动起来,为毛亨凤获释奔走运动展开之际,国际大赦揭露了上述现象。现年五十岁的上海市肥皂厂女工,应拒绝堕掉第二胎于一九八八年被捕。期间,遭到了电棍打击等刑罚。

       女儿出生后,她继续告状,为自己被辞退而申冤。后被允许返回工厂做工,但是,工厂却上诉最高法院拒绝收留她。毛再次怀孕后,被迫堕胎。

       二OO四年四月,毛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被判处十八个月的劳改。目前,她正在上海市某劳改营接受改造。同时,多次遭到殴打、虐待。国际大赦指出,人道主义组织历次声援毛亨凤活动,最终却只能增加她受酷刑的次数。此外,这名妇女因拒绝认罪,而被加刑十三个月。

       劳改营创建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旨在“将坏人”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但是,劳改营实际上是不折不扣的迫害营。对华援助组织负责人,新教傅牧师表示,这里所关押的都是所谓“从事违法宗教活动的人”。“犯人根本没有自由活动时间去思考”。“清晨五点起床,工作一整天,直到半夜”。

       曾经在劳改营里生活过两年的民主人士陈老师表示,“我们整天背石头,夜里做焰火。每周工作七天”。

劳改营实际上一个从事无偿劳动的大营地。从邓小平时代起,这里就成了不折不扣的生产各种产品的基地,茶叶、煤炭、医用手套等无所不包。联合国劳工组织指出,至少三十多万人被关押在二百八十多个劳改营里。政府以维护公共秩序为由,将犯人逮捕,但是,却不经审判,更没有人为他们辩护。而受到法律惩处最严重的,首推未经政府批准的宗教人士。法轮功数以万计的追随者、新疆维吾尔族人,都被关押在劳改营。此外,这里还关着从事吸毒、卖淫活动的人以及精神病患者。他们全部被政府视为是“威胁社会”的因素。(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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