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2012, 00.00
中国 -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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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二O一二:剥削中国工人血汗的奥运吉祥物

总部设在香港的"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经过采访调查几十名工人后揭露了这一现象。工人每天平均工资七欧元、加班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三倍以上、工作条件极其恶劣、缺乏安全;迟到五分钟就会被罚款505元。呼吁国际奥委会制定奥运企业行为准则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七月二十七日,二O一二年英国伦敦奥运会即将开幕。尽管奥组委不断强调本届奥运会将严格恪守原则、保持透明,但奥运会吉祥物却是挣最低工资的中国工人在极其恶劣的工作条件下用血汗换来的。日前,香港的"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发表报告,公布了他们的调查结果。近几个星期以来,他们先后走访了生产奥运产品的中国企业的工人和职员。其间发现,工人们的工作条件极其恶劣、工人置身于有毒、有害和刺激性化工产品中、加班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三倍以上。

接受调查的企业分别是广东省东莞市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简称"鑫达")和深圳市宝安区公明将石围玩具厂(简称"石围")。"鑫达"承包了两千五百万个奥运吉祥物;"石围"工人迟到五分钟会被扣半天工资、不戴帽会被罚款人民币60元。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还揭露了油漆工的恶劣工作条件,"工人的手总是沾染油漆。有些工人抱怨说,他们连唾液里也有油漆的颜色"。工厂每个月只发一两次口罩,工人们常常被迫自己掏腰包买口罩。"工人暴露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亦缺乏足够的防护装备。在鑫达,有些工人要自备口罩上班"。"喷油部的刺激性气味使工人感到恶心"。

十二月和四月的生产任务最重期间,许多工厂的工人"工人每天上班11至12小时,每周工作6天";"加班达每月120小时",而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限是36个小时。在"石围",工人有时要工作到午夜。

最后,报告撰稿人呼吁奥组委出台相关的奥运厂家行为规范,从下届奥运会开始明确保障奥运产品生产企业工人的基本工作条件和权益。"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强调,"不断增加的侵权行为"充分表明目前的条例是不够的。国际奥委会"应该要求其供货商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保障工人的工资报酬、工时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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