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2007, 00.00
伊斯兰-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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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义与伊斯兰:西方和妇女权利的自杀

作者 Samir Khalil Samir, sj
所谓“与伊斯兰世界对话”及婚姻相对主义和多妻制践踏妇女尊严,剥夺男女平等。可兰经:殴打女人是正当的。

贝鲁特【亚洲新闻】-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盲目的宽容,正在摧毁欧洲的身份,首先是剥夺男人和女人们的权利。第一个例子是欧洲国家正在增长的对于多妻制的宽容。

理论上讲,在意大利和欧洲其它国家多妻制是被禁止的。但是一个穆斯林移民以多文化的名义注册多妻合法化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一个穆斯林在自己的出生国家娶了4个妻子,我们只能接受这个事实。这一切事实上都是违反法律和欧洲宪法的--那里承认家庭一夫一妻制--但是以尊重文化为名为所有解决方法大开绿灯。

宽容多妻制?

 一些立法人员为了两全其美建议在意大利承认一个妻子,其她的当作妾:这使那些在自己出生国已婚的穆斯林男人可以在这里再娶另外的女人。另外一些人认为,可以只娶一次作为社会上的结婚(公共政府登记只一个妻子),其她的作为宗教内在清真寺结婚,那里可以举行多婚制婚礼。自然了,为了这么做,他们提出置意大利法典于不顾--那里宣布单一夫妻,男女平等。同样的例子也出现在希腊。在一些穆斯林占多数的地区,政府接受了他们可以自行处理的原则。所以在雅典多妻制被禁止,但是在穆斯林区它就是合法的,名义总是尊重文化。

多元文化主义正在产生许多危害。而首先是不够通情达理:如果一个男人在塞内加尔娶了一个女人,在意大利又娶了另外一个,我们不能承认这是一夫一妻。如此不论在意大利还是在另外一个国家都构成犯罪。事实上,以这种伪装是在给多妻制寻求合法化另开偏门。这样,如果一个意大利男人想要多娶几个妻子只要信了伊斯兰就万事大吉了。

但是这种多元文化主义首先对妇女尊严造成伤害。多妻制在意大利被禁止是因为它违反男女平等的原则。肯定这一点对伊斯兰应该也是有益的。事实上在伊斯兰社会,一个女人是不可以有多个丈夫的,只有男人才有这个权利。同样对于休妻也只是男人的权利,而女人只能请求丈夫休掉自己。一夫一妻制首先是争取妇女尊严的战役。

 

 Venissieux清真寺依玛牧(领导)和妇女

为了了解伊斯兰世界妇女生活的卑微状况,我引用一个在法国引起很大争议的案例。2月20号,Abdelkader Bouziane依玛牧向最高法庭上诉被彻底拒绝。Cheikh Abdelkader是一个非法国籍阿尔及利亚人,里昂附近Venissieux清真寺的领导,多妻,16个儿女的父亲,其中14个属法国籍,自从1980年生活在法国。

由于他煽动仇恨的讲话被Sarkozy内务部长在2004年2月26号被判驱逐,但是这个判处没有得到执行。4月20号,在Lyon Mag日报的采访中,由于他再次侵犯妇女权利重新被判驱逐,特别是因为他说可兰经允许穆斯林男人在一定的情况下殴打自己的妻子,妻子应该屈服于丈夫,她们与男人不是平等的。

4月23号,里昂法庭停止驱逐令,向部长退回案子。依玛牧5月22号返回法国。10月5号,国家议会废黜休停驱逐令,次日依玛牧再次离开法国去阿尔及利亚。2005年6月21号,里昂法庭却再次宣布他的自由,而10月14号又缺席判定驱逐。依阿牧向最高法庭上诉在2007年2月6日被最终否决。

里昂保护妇女Rgards de femmes"协会声明:生活在法国的所有女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尊严有完全的权利。任何以宗教名义对妇女的暴力都是违法的

 

对依阿牧的采访

 

这是著名的对于Cheikh abdelkader关于男女关系采访的一些片段

 在您看来,女人与男人平等吗?

不。比如,她们没有与男人一起劳动的权利,因为可能被诱惑犯通奸罪。

女人有必要屈服于男人吗?

是,因为家长永远是男人。但是应该公道的对待妻子:不能没有理由的殴打她,也不能把她当作奴隶。

所以您支持多妻制?

是,穆斯林男人可以有多个妻子。不过要注意,不能超过4个。也是有条件的。

但是为什么女人不能有多个丈夫?

因为将会不清楚谁是孩子的父亲!

您支持对女人实行石头砸死的刑法吗?(注1)

是,因为可兰经给了打妻子的权利,不过有一定的条件,首先是背叛丈夫时。注意,男人没有殴打任何地方的权利:脸不可以,但是下部可以,腿,胃,屁股。可以狠狠的打,直到让她们害怕,下次不再犯!

 

可兰经:殴打女人合法

 

任何读者都会对此产生反感,但是依阿牧最后为自己辩护说这是可兰经教导。他可能有理。我们来看一下可兰经(4章,34节):

男人对女人有权利,因为阿拉赐给了他们更加优越的地位,因为他们为她们消费自己的财产。女人的美德是虔诚,秘密保护阿拉赋予她们的性别(注2)。对于那些试图不服从的女人,教训她们(注3),把她一个人扔在床上,殴打她。如果后来她们服从了,就不要再打她们了。阿拉是最高的,最伟大的

 上周,在al-Jazeera我听到另外应该依吗牧解释殴打女人的4个条件:不打脸,不出血,不断骨,不在子女在场时打。如果这一切还不够,就采取最严厉的,也就是不给她性关系。

 同样对于男人对女人的优越权,可兰经也很明确(可兰经 2:228):

 离婚的女人要做三个月的退隐,她们不被允许隐藏起阿拉在她们肚子里的创造,如果她们相信阿拉,相信末世。她们的丈夫如果愿意与她们和解,可以在这个时期内把她再领回家。她们的权利和她们的义务同等,但是按照传统,男人是更高等优越的。阿拉是权威,是智慧

UCOII版本(意大利伊斯兰合一团体和组织)补充了一个很长的注释注解男人高等优越,网上版本注释没有。

为了使伊斯兰得到欧洲文化的认可做了艰辛的努力,一些现代注释家解释男人的优越性指的只是休妻的权利,因为女人不拥有这个权利。但事实上指的是更加重要基础的事情,为了维持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平衡.

男人和女人是两个互相补充不能分离的事实。如果不是这样,阿拉(光荣他至高之名)就不是从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厄娃,等等。

男人的身体结构有能力发出巨大的力量,获得有意义的成功,而女人由于生育而疲劳,承受巨大的痛苦。

男人的感觉是外在的,受家庭外的影响,希望成为公共性的和政治性的。女人是内向的,注意自己,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注意简单的支撑和保障。

男人的心理是想像型,创造型,试验型,喜欢冒险,新颖,肯定自我,浩大而浮浅。女人是具体的,传统的,讨厌冒险,希望稳定,保存自我,深刻有限。

在家庭内,尊重阿拉的法律可以保障夫妻的平衡。但是在平衡之外存在另外一个问题,谁是领导,在家庭和社会,这不是控制、压迫或者不承认女人的权利。阿拉(愿至高的光荣归于他)将这个领导角色给了男人。这是一个巨大而困难的任务,男人常常不情愿这么做,常常是为了在阿拉前担负起责任

这种辩护注释是一个皈依穆斯林的意大利人写的,在回避极端的情况下,仍然是传统主义者的回声。强调男人女人不同的特殊任务是阿拉注定的,试图归于各自的自然性。很明显,把这种角色分配归于阿拉自永恒就决定了而且是针对所有的时代和文化的观点很难适合西方观点,与西方的法律和欧洲宪法都是不相合的。

 

结论

 

以尊重文化和宗教宽容的名义,可以接受这种教导吗?这是一个所有西方国家需要面对的严肃的问题。

不知道多元文化的旗手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会对人类造成多么大的伤害。事实上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所谓的多元文化宽容只是对种族主义的默认。以文化差异为借口,只是任一切随意衍生,而不考虑关于人类尊严的任何发展和改善。

 对于欧洲应该是明白的时候了,宗教法不能凌驾于文明法之上,不能超越国家宪法苛求宽容。否则将是向伊斯兰殖民欧洲文化投降。

 

注:

1)依吗牧在法国24年,却没有明白记者问的这个词不是殴打的意思。

2)UCOII版本一般认为是Hamza Piccardo的翻译(Imperia 1994),可以读到下面的注:这是理想的女信徒形象:耐心和贞洁。先知说:最好的女人是在你的目光下喜乐,服从你,你不在的时候她能够照料好自己和你的财产。

3)意大利版本没有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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