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2020, 15.59
香港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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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钟翰林被控「分裂国家罪」,不准保释

作者 Paul Wang

钟翰林被控分裂国家、两项洗黑钱、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等4罪。已解散的「学生动源」(Studentlocalism)组织前创始人被控的两项洗黑钱罪;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讯息,被指控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法官适用新的《港区国安法》和殖民时代的法律。另外两名前成员何忻诺(Yanni Ho)和陈渭贤(William Chan)日前获准保释。

 

香港(亚洲新闻)- 今天早晨 (10月29日),香港一法院审理青年钟翰林(Tony Chung)涉嫌「分裂国家罪」案件,被告暂毋须答辩,保释申请被拒绝,还押至1月7日再提堂。

19岁的钟两天前在一家咖啡室被捕。据一些媒体报道,当时他正试图在附近的美国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

被告是「学生动源」组织的创始人之一,该团体声称要在香港实现完全自治。该组织在北京颁布的《港区国安法》之前已经解散。

自6月30日起实施的《港区国安法》,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主义,以及与外国或境外势力勾结四项罪行作出规定。分裂国家罪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钟还被控涉嫌洗黑钱和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他被指于20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间发布煽动刊物。

至于涉嫌洗黑钱罪,案情指钟某拥有约700,000港币的PayPal账户以及一个银行账户。

另外两名前「学生动源」成员何忻诺及陈渭贤被捕后,已于日前获准保释,12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三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分裂国家,他们涉嫌在今年7月在社交媒体上发出相关讯息,但是在他们于7月被捕后,获准保释。

负责审理《港区国安法》案件的法官苏惠德(Victor So Wai-tak)拒绝钟的保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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