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2008, 00.00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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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决之际散发相关资料者将被捕入狱

当局通过法规,就五月的新宪法草案全民公决作出规定。各种宗教团体的“宗教人士”及政治犯均不得参与投票

仰光(亚洲新闻)—缅甸即将于五月就新宪法草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任何宗教人士、各种犯罪分子和“非法”在海外的缅甸人均都不得参与投票。此外,凡是散发有关全民公决资料的人将被逮捕。二月二十六,内比都政府通过的一项法规中作出了上述规定。“缅甸民主之声”互联网站上撰文指出,相关法规所阐明的“宗教人士”中包括了初学生、佛教僧侣和尼姑;基督信仰司铎和印度教领导人。

       此外,政治犯也无权参与投票。法规第十条规定,任何试图破坏全民公决的人将受到惩处。同时,禁止“阅读、散发印刷品或者宣传品;禁止传播任何试图破坏全民公决的咨询……”。此举,似乎旨在惩处反对派活跃人士的各种活动。缅甸反对派已经表示,将抵制公决。第二十五条规定,凡是违反上述条例的可被判处三年徒刑,或者罚款十万克雅特。

       内比都政府宣布就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后,遭到了各方的批评,指责军政府试图借此来对抗国际社会的压力。这次公决,是军政府于九十年代提出的民主路线图的组成部分。自一九八八年以来,缅甸就始终没有宪法。迄今为止,人们并不清楚宪法草案的内容。零星透露的内容显示,新宪法内容完全是为了确保军人享有所有国家权利、迫使民主派领导人昂山素季远离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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