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2006, 00.00
梵蒂冈 – 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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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座-以色列在艰难之中恢复谈判

作者 Bernardo Cervellera
在以下的采访兼分析探讨中,以色列驻圣座大使本·胡尔阐述了对话进展缓慢和困难重重的原因。其根本原因中,包括以色列拒绝承认一九九三年同圣座签署的基本协议为国际条约

罗马(亚洲新闻)—继长时间陷入僵局之后,圣座-以色列双边委员会于今天在耶路撒冷恢复举行会谈。得到了奥尔默特政府同意的恢复对话工作,令梵蒂冈开始希冀一九九三年圣座和以色列国签署的基本协议终于有望得到落实了。

       圣座和以色列代表团在以色列外交部举行会议,继续探讨基本协议具体内容的落实问题,换言之,所谓的经济方面问题,即维护目前天主教会在以色列的税务状况;保护圣所和其他教会财产问题。双方还在考虑从明年(一月或二月)开始,在梵蒂冈召开“年度”会议,从而解决双方存在的分歧、结束谈判工作。

       为此,亚洲新闻通讯社走访了以色列驻圣座大使本·胡尔,请他介绍了对话进展缓慢和困难重重的原因。

       本·胡尔大使认为,困难在于天主教会认为一九九三年同以色列签署的基本协议为国际条约,并要求以色列的法律也这样来对待这一基本协议。而以色列方面,根本无意承认这一基本协议为国际条约。为此,以色列也就不可能单方面根据协议作出法律方面的调整。据悉,以色列因为担心可能制约其国家行使司法权,而无意承认这一基本协议为国际条约。

      

       尊敬的本·胡尔大使,教会的权利难道不在以色列所承袭下来的(联合国要求保留的)圣地状况范畴之内吗?

       是的,在以色列国正式成立前、在建立外交关系前的确是这种情况。现在,我们谋求一种将这一问题正规化的方式;一种既承认由来已久的权利,又不至与以色列法律产生冲突的方式。但是,今天教会所要求的,与以色列的法律存在冲突。总之,梵蒂冈也希望达成一些不会被以色列议会驳回或者推翻的东西。否则,无疑是徒劳的。

 

       还有其他阻碍以色列法律接受这一基本协议的因素吗?以二OO四年为例,以色列国向最高法院声明不受这一基本协议的限制,不承认基本协议为国际条约。

       以色列国向最高法院宣布的这一声明仍然存在。但是,需要弄清楚以色列国对基本协议的复杂问题所持的观点。

A)这一一九九三年签署的协议中,奠定了以色列和圣座未来签定协议的基础、标准和规范。还有一些关于维护宗教自由、同排犹主义和反基督信仰做斗争、自由问题、呼吁在学术和文化领域内展开合作的必要性等条文。这一部分的内容是不具有约束力的,因为,其性质是广泛的,类似于奠定以后关系基础的基本结构。

       B)另一个问题是,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达成经济方面的协议,确定以色列天主教会团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应该成为立法,而我们正在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就我方而言,将基本协议立法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一基本协议,只是一种共识,不会纳入法规。而诸如司法体系、税务等比较具体的问题,则应该立法。

 

       那么天主教会的法人呢?这也应该立法的是吗?……

       是的,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应纳入法律条文的。尽管尚未通过,但是已经确认将会这样做。近日来,我们正在准备这一文件的草案,以便进行讨论、获得通过。问题是,基本规范和标准无法立法。

 

       迄今为止,这一进程十分缓慢……

       鉴于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原因,这一进程的速度十分缓慢。此外,以色列领导人的更换、梵蒂冈高层也有所变更等,也是导致进展缓慢的因素。此外,我们还考虑提高对话的层次。为此,近来,外交部总长对梵蒂冈进行了访问。

 

       恢复谈判后,哪些是你们的新建议呢?

       就我们提出的新建议方面而言,梵蒂冈正在研究我们提出的新建议。例如,在“经济”协议中,我们可以达成一些非持久性的、临时的,诸如“谅解协议”类的非正式协议。这样,以色列的司法体系才能更加平和地逐步消化吸收。

 

       在寻求立法保障的同时,一个谅解协议是否能够发挥作用呢?

       双方在可行性的问题上是存在理解和共识的。不再象过去了,我们所面对的不再是壁垒或者有待填充的沟壑了。此外,因为以色列的法律我们才无法接受梵蒂冈对我们的要求。也正是为此,才经过了几个月的时间来谋求解决途径。我们希望能够达成持久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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