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2011, 00.00
尼泊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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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天主教会:反皈依法律是违宪之举

作者 Kalpit Parajuli
新刑法有些违反宗教自由的章节,现翻译为英文。旨在为了挑起舆论向政府施压。由新政府签署国际标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那是印度教君主制结束之后签定的。
加德满都(亚洲新闻)天主教会谴责尼泊尔政府提出新刑法以禁止转换信仰。连日来,加德满都教区的博加蒂神父(Shilas Bogati)及皮乌斯神父(Pius Perumana)发表了一份公开报告,指出第160.1和160.2段有不一致的地方。他们说,该些条文与第23条的临时宪法相违背,宪法那条文保证每一个公民享有信奉任何教条的权利。

新守则第160.1条规定,没有人有权转换或煽动公民转化信仰另一宗教。第160.2条惩罚违反信仰或印度教种姓或宗教社群的传统。处罚范围从罚款500欧元,至最高五年监禁。

他们说,在提出的新刑法前,政府没有征询宗教少数社群意见。天主教会从尼泊尔媒体才得悉这一消息。为了游说当局和提高公众意识,尼泊尔教会在互联网上,发放那些刑法條文是违背宗教自由。

两位神父说,违规部分取自民法,可追溯到君主时间。在尼泊尔是印度教国家,也没有那种宗教自由。经过在2007年签署的临时宪法,尼泊尔成为世俗的和多宗教的国家,其中平等对待所有信仰,23条规定,每个人都有权信奉、实践和捍卫自己宗教信仰。此外,尼泊尔已加入国际公约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在第18.1条和18.2条规定的每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今年6月23日的建议,新的法律必须在八月底前批准,但总理辞职阻礙过程,要推迟到將來才通過。

最近几周,基督徒、穆斯林、佛教徒和巴哈伊,提交了一份文件予政府官员,在他们所要求核讨审查改变信仰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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