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2009, 00.00
哈萨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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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压制宗教自由法违宪

哈萨克斯坦宪法委员会否定了新法规,指其侵犯了自由选择宗教信仰的权利、可能导致歧视。现在,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可执行也可要求委员会重新审议

阿斯塔纳(亚洲新闻/F18—二月十一日,哈萨克斯坦宪法委员会正式宣布新的宗教管理法规违背了宪法。“18论坛”通讯社介绍,现在,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可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支持这一压制宗教自由的违宪法规。

委员会主席罗格夫指出,新法规违背了哈萨克斯坦宪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根据这一条款,宪法承认的权利和自由“不得受到限制”。此外,第十四条还禁止因宗教原因歧视任何公民。哈萨克斯坦公民“有权决定、表明或者不表明”自己的“宗教信仰”。新法规违背此类权益,要求宗教团体得到承认,是“在哈萨克斯坦从未执行过的条件”。

现在,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可执行也可要求委员会重新审议。但是,后者则需要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的赞同。

哈萨克斯坦的新宗教管理条例遭到了此间宗教团体以及欧安会的批评。甚至要求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不要执行。于是,总统将问题转给了宪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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