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04, 00.00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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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神法修订案毫无新意

作者 Qaiser Felix
基督信徒认为应重新审议;人权活跃人士表示强烈不满

伊斯兰堡(亚洲新闻)—巴基斯坦天主教会和新教团体,批评政府对渎神法的修改是毫无意义的、是完全不够的。据亚洲新闻通讯社采访的各界人士表示,此类法规只能“彻底取缔”。十月二十六日巴基斯坦议会通过的修订案,旨在限制滥用这一法规。

       巴基斯坦的渎神法,将所有冒犯可兰经的人处以终身监禁;对辱骂穆罕默得先知的人处以死刑。自一九九六年正式实施渎神法开始,十几名基督信徒遭到伊斯兰信徒的陷害被处死;560人遭到指控、30人尚在等待判决。通常,这一法规被用做消灭敌人、报私仇。为了避免滥用这一法规,巴基斯坦议会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巴基斯坦天主教会正义与和平委员会主席,拉合尔总主教区总主教萨尔丹哈蒙席,以及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执行秘书彼得·雅格伯就议会的决议发表评论指出,这是“令人失望”的决定。

       法律援助中心约瑟夫·弗朗西斯谴责了这一改革。巴基斯坦新教徒巴蒂,也对这一修订案予以谴责。

       此外,巴基斯坦议会还修改了针对名誉罪的“Hudood”法规。为此,巴基斯坦人权委员会强调,议会的决定只能产生部分效应:“继续有许多妇女不断遭到杀害。而杀害她们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同时,他们要求彻底取缔“Hudood”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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