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卡拉通过非穆斯林宗教团体管理法
作者 NAT da Polis
新法规取消了对部分土耳其公民的不公正待遇。现在,宗教团体可接受外来赞助、购置新产业

安卡拉(亚洲新闻)—土耳其非穆斯林宗教团体不但可以与外籍组织合作,还可接受新的捐赠、购置新产业。此外,非穆斯林宗教团体可以将因学生人数不足、或因基督信徒离开土耳其、因国家过去实施的财产法而关闭的学校校舍出租。这是日前刚刚通过的土耳其非穆斯林宗教团体活动宗旨及功能管理法规的部分主要内容。

       目前,妇女配戴头巾问题、土耳其在伊拉克北部打击库尔德反叛势力失败等充斥了土耳其媒体。在此背景下,居尔总统签署了这项有关非穆斯林宗教团体管理法。他的前任塞泽曾经驳回了这项议案,指其威胁国家的完整。

       在欧盟推动下获得通过的这项法规,旨在不断与欧洲相关法规接轨,加速土耳其加入欧盟的进程。

其中并没有涉及被占据的财产问题。此类财产,主要是原主人在少数派团体遭压制政策下被迫出走而放弃,并已经被收为国有的。但谈到了一九七四年被政府征收的财产问题。近年来,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此类财产物归原主。

这项新法律的积极方面是,取消了相互性的概念。以往,每当自称“非宗教性”国家的土耳其侵犯非穆斯林公民的平等权益时,都会以此为借口。从现在开始,这一概念只适用于在土耳其的外籍组织。由此,舆论,特别是外交界都在质疑此类概念的实施与欧洲背景下的自由通行原则将如何协调。

文件中没有提到东正教会宗主教区所属教产问题。将由斯特拉斯堡法庭,就此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的来说,人们对新法规的反应是积极的。奥兰教授表示,土耳其终于恢复了全体公民的平等。著名新闻记者比兰德写道,“土耳其曾占有了东正教会的财产,而东正教会成员是其公民。随着新法规的正式获得批准,东正教会的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由此,还应该在开放哈尔基神学院等问题上采取相同的政策。而尊重伊斯坦布尔的东正教会宗主教区,将为土耳其赢得良好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