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妇女依照独生子女政策堕胎
这名维吾尔族妇女怀上第三胎,但当局政策仅允许她生育两名子女,被收治入院堕胎。她的丈夫对外公布这一消息,激起反响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新华医院妇产科三号床,怀孕六个半月的维吾尔族妇女阿尔孜古丽·图尔松一直在监视之下。当局要她打掉第三胎,因为根据独生子女,她只能生育两名子女。

       一名护士介绍了堕胎的过程,“采用注射法,胎儿会自然流掉”。至今还没有实施,是因为怀孕26个星期的阿尔孜古丽身体不好。

       中国各地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对违反政策者予以罚款的处罚。而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享受优惠政策,城市居民可以生育两名、农村三名。阿尔孜古丽是村妇,她的丈夫托乎提是伊宁市人。为此,他们的情况不详。

在手机被当局收缴前,阿尔孜古丽的丈夫说,“老婆离开村子是不想堕胎。但地方当局、警察等追来审问。副村长魏业华威胁说,如果我老婆不回村,就要没收土地和财产”。

于是,阿尔孜古丽回村了。十一月十一日,当地计生办负责人带人将她送到了伊宁市医院。原定于十三日实施堕胎手术,因收到了许多当地和疆独维吾尔人的抗议电话而推迟到十七日。就连美国国会甚至都出面干预了,为此召会了中国驻美国大使周文重。现在,当局坚持要求这对夫妇在相关同意文件上签字。

计生办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没有实施手术是考虑到孕妇的身体状况。他们夫妇要交纳“4.5万元人民币的超生罚款,这笔巨款他们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