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作用是阻止中国公民抗议
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各地方法院采取行动,防止公民维权导致群体抗议。专家指出,领导人害怕群体抗议蔓延,唯一关心的是重申一党制的完全控制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六月七日,中国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首先通过“协调”解决问题。

       高法指示地方法院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汇报群体事件或者较为严重的混乱局势。

       分析家警告说,文件无疑是再次希望遏制各种形式的群体抗议事件;要求地方法院不受理公民的上访投诉,而要向上级机关及时地汇报可能失控的局势。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承认,目前国内的社会动乱和紧张状态十分普遍,许多工人被辞退后没有拿到最基本的工资补偿、农民土地遭到强行非法征占。“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出口订单急剧减少而倒闭或停产,一些农民工失业返乡,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从而产生了较多的劳资争议案件;征地纠纷、劳资纠纷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增加”。种种问题,随时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资料显示,二OO八年,各级法院共受理286,221起劳动纠纷案件,与二OO七年相比增加了93%。二OO九年一月至三月,劳动纠纷案件达98,568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9%

       分析家指出,高法所担心的并不是如何解决此类问题,而是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将可能的群体事件或者可能引发公众注意力的事件爆发之前,就通过控制等手段掐死在摇篮里。

       中国知名律师张思智向香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表示,“此类做法将威胁到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和公平性”。特别是等同于给了屈从地方利益或者个别人利益的法院上方宝剑。中国的司法机制本身就不是独立的,隶属于党的领导。只要有违地方领导人的利益,任何老百姓和律师都别想从法院获得公正的判决。张律师表示,“一旦此类机制形成,中共和政府将全面控制各个领域”。

       OO八年,中国共发生87,000起经济原因导致的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