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宪法保障全体学生均享有平等权益
作者 Sarah John
基督信徒教授表示,同暴力和极端主义做斗争就需要推动宽容和人权教育。目前局势,对穆斯林学生有利,享有各种优惠和赞助;教科书助长少数派团体成员之间“分离的观念”

拉合尔(亚洲新闻)—“巴基斯坦少数派团体教师协会”创始人兼大学教师,基督信徒詹姆斯·保罗指出,“只有通过学校教育,才能让巴基斯坦发生‘实实在在的变化’”;要彻底结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断升级的趋势,就需要“从小就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宽容和尊重人权的意识”。在《巴基斯坦基督徒邮报》发表的长篇文章中,十分了解巴基斯坦教育体系的詹姆斯·保罗教授对《二OO九年国家教育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揭露了目前教育体系和政策中存在的缺陷,特别是侵犯少数宗教、种族和文化团体权益的问题。

詹姆斯·保罗教授邀请各界保持“建设性的”态度,强调了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一日“国父真纳所倡导的价值观”;重申国内全体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澄清“国家事务”应与“信仰、等级或者所追随的思想意识形态”区分开来。

教育家将矛头直指政府,痛斥历任政府不断推行歧视国内少数派团体的政策。同时,也批评少数派团体的代表性人物“从来未将这一问题加以突出”、更未能鲜明地抵制“歧视性政策”。

       巴基斯坦学校所采用的教科书和教育方式,迫使少数派团体的学生们“服从于某一信仰所推崇的”,即伊斯兰信仰,助长了“分离意识”。“教科书中,没有阐明少数团体在巴基斯坦的诞生和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由此导致少数派团体学生与主要宗教信仰的学生之间产生了隔阂”。此外,教科书更不应煽动“抵触”情绪。但遗憾的是,教科书中对“少数派团体只字不提”。为此,詹姆斯·保罗教授希望教育部长采取行动,开始重视有关问题。

此外,在学习可兰经的问题上,非穆斯林学生也受到了歧视。凡是能够熟练背颂可兰经的巴基斯坦学生可以得到高学分的奖励,“直接跳过六、七年级的考试直升八年级”。而少数派宗教信仰的学生呢,“根本不能享受此类优待,很难享受高等教育”。

最后,詹姆斯·保罗教授指出,巴基斯坦宪法第二条称“伊斯兰是国教”巩固了以“伊斯兰统一”名义的各穆斯林国家的合作。但却无益于促进不同宗教信仰的价值观、历史和教育。

巴基斯坦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享有同样的保护”。但是,“巴基斯坦少数派团体教师协会”创始人在文章中列举了许多实例指出,“违反”这条宪法的种种行径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