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争议案激增
工资被拖欠、达不到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条件恶劣。专家指出:唯一的工会组织全总不保护工人利益,需创建独立工会组织。民工的艰难处境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劳动争议案激增,特别是工资被拖欠、达不到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条件恶劣等案例。而国内唯一的工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本不保护工人的利益,同与地方当局相互勾结的企业站在一起。为此,工人们只能选择罢工或者诉诸法律。

       据官方统计资料显示,二OO八年的劳资纠纷共29.5万起,与二OO七年相比增加了75%。二OO九年,增至31.8万起;二O一O年前八个月已达20.74万起。

       北京方面表示,劳资纠纷增加是近年来全球经济危机的结果,许多工厂不支付工人工资便纷纷倒闭。但中国政府也承认,近期的系列罢工与恶劣的工作条件有关。今年发生的系列罢工——特别是外企和港台企业,如日本丰田、本田汽车配件加工厂;台湾富士康等,集中揭示了工厂工作条件恶劣,完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中国最高法院发言人孙军工指出,“许多企业,特别是专营出口产品的企业根本不满足工人提高工资的要求”。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把产品价格控制在低”。上述企业“侵犯劳工的正常权益”、甚至大肆剥削劳工。

《中国劳工通讯》近期发表了一项在海南省350名工人中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海南省大约六分之一的民工月收入不到500元人民币,远远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

二OO八年推出的劳资改革条例中,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权益部分仅部分落实。55%的民工工资仅为500到100元人民币;仅5%的民工月收入可达2,000元。根据城市和企业不同,工资收入从680元到830元不等。部分地区工人抱怨,他们要么没有劳动合同、要么雇主长期拖欠工资达几个月。

仍在同一地区,本地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建立独立工会组织,至少在个别工厂或者企业中率先建立起来。因为“中华全国总工会”这一唯一的中国工会组织,尽管其旗下有大约1.7亿会员,但很少站出来为工人说话。

个别人认为,导致此类现象的原因是企业中往往有地方政府的利益,换言之,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是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