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殴打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及其妻
殴打不致于「丧命」,但警察阻止这对在山东的夫妇从去医院求诊。维权人士软禁在家,事实上等于判了4年监禁。他曾就强迫堕胎和绝育发表意见。

香港(亚洲新闻 /维权网)维权网消息称,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及妻子袁伟静,被临沂的安全部队和警察严重殴打。

这一事件发生在28日晚上。据消息人士透露,殴打是严重的,但不是致命的。不过,警方阻止了该维权人士和他的妻子去医院接受治疗。

该维权网认为,这暴行可能与「对华援助协会」最近得到一套关于陈光诚的视频有关。在录像中,陈称自己仍然被拘留,尽管他已经服刑4年。他和他的妻子都不能外出,他们的电话被切断,朋友也要保持距离。

200612月,陈被法庭判处,指控他煽动他人设置路障,破坏公共财产。事实上,裁决是当局的报复。20057月,陈曾谴责官员使用强制手段,以便执行节育:非法拘禁,经常殴打,甚至强迫堕胎。由于他的谴责,结果表明,在2005年,当局已在山东强制绝育超过七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