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部《最低工资条例》正式生效
立委、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向亚洲新闻通讯社发表评论指出,“剥削工人的时代结束了”。条例遭到了商会抗议、二十七万打工族立即受益

香港(亚洲新闻)—香港立法院立委、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就五月一日正式生效的香港特区首部《最低工资条例》向亚洲新闻通讯社发表评论指出,“雇主压榨工人滴滴血汗的时代结束了”。根据《最低工资条例》,特区最低工资水平需按小时计算,即每小时二十八港元。

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海表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我们对这第一步感到高兴。现在,我们要努力使之得到广泛的落实和监督,防范雇主投机取巧逃避条例的做法”。

经过香港特区劳工、工会组织、商会和特区政府之间漫长的较量,香港特别行政区终于通过实施了《最低工资条例》。根据新条例,当地二十七万低薪打工仔立即受益,每小时最低工资为二十八港元。

除新加坡外,几乎所有亚洲国家和地区都有保护最低工资标准的法规。在民间社会的强大压力下,经过漫长的社会斗争,香港也终于有了《最低工资条例》。香港商会认为,因开支巨大条例是个大错。另有人指出,由此“铲除”了香港市场历来特有的自由基础。

总之,内部局势已无法继续支撑下去。因害怕支付工作餐和加班费,许多雇主甚至与雇员重新签订合同:现在,清洁工、保安和餐馆雇员等新条例包括范围的行业雇工将获得新合同。

但是,三十万私企雇员却不在新法规保护范围之内。如家庭帮工,她们几乎全部来自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因为她们的合同完全是与雇主私下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