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藏人因未发生的自焚被判十三年
北京继续加紧打击藏人:七十名"涉嫌自焚"的人被捕后,法院判处教唆他人自焚的普化十三年徒刑,尽管这次自焚并没有发生。中国警告:"这将是所有罪犯的下场"

北京(亚洲新闻)-今天二月八日清晨,中国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普化做出了十三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罪名是煽动喇嘛起来反抗中共统治、支持达赖回西藏。以故意杀人、煽动分裂国家罪对其作出了判决,尽管自焚没有发生。

       这是法院第二次对所谓"煽动"自焚的人宣判。一个月前,司法当局明确表示"这将是所有罪犯的下场"。二OO九年至今,已有九十九名藏人自焚抗议北京压制西藏文化和宗教政策。按照西藏流亡政府的统计,八十三人死亡。

       为了遏制这种极端抗议形式,中共政府采取了铁腕政策:青海省警察逮捕了七十多名"涉嫌系列自焚事件"的人。新华社报道,"达赖集团为了达到其目的而策划自焚"。西藏流亡政府和达赖多次要求藏人"保护生命"。

       另据公安人员调查,"许多自焚者都有个人问题"。新华社援引二十六岁的藏女为例,"自焚前刚刚与丈夫离婚不久,因为她的个人生活作风问题与许多男性保持性关系"。

       许多西藏消息来源表示,自焚增加是因为北京的压制政策。目前,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寺庙、禁止藏语教课和西藏文化、给汉人的工作和待遇比藏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