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军事行动是针对台湾的最后选择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今天,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为一旦台湾宣布独立,中国政府武力收复台湾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根据这项法律,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收复台湾,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近三千名人大代表聚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大会堂,听取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的报告。他在讲话中表示:“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

       三月十四日,人大将就《反分裂国家法》进行投票。舆论都认为这项法律到时会得到通过。因为,按照传统人大历来批准通过党的领导人决定的各项法律。这是首次就采取军事行动作出了法律上的解释。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时,“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了充分展示《反分裂国家法》,“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文件中还指出,一旦爆发冲突,“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当局因害怕内部反应,要求全体代表交回文件副本。

       北京指出,台湾是在一九四九年之后与祖国大陆分离的。中国多次威胁要对宣布独立的台湾动用武力。为此,这项法律并没有什么新意,或者表达进一步的威胁。

       王兆国在讲话中还指出,军事行动“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王兆国还严正谴责了支持台独的舆论和势力。指出,他们“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并强调了陈水扁计划进行的新宪法公投,北京担心此类文件中包含台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