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黑兰批准29间国际公司投标石油项目

石油部决定遵循设立一套新标准合同,允许外国人拥有伊朗公司的股份。此举遭保守派反对。


德黑兰(亚洲新闻/通讯社) - 伊朗已批准 29 间欧洲和亚洲的大公司,以应付其石油和天然气发展项目。

这些公司包括: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及卢克石油公司;日本石油勘探和三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南韩的韩国燃气公司和浦项制铁大宇;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伊朗石油部说,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将很快举行招标能源勘探和生产,使用新的《伊朗石油合同》,但日期尚未确定。

伊朗希望以新合同模式,以吸引外国投资者,提高生产。

后者多次被拒绝,因为保守团体反对总统哈桑·哈尼(Hassan Rouhani),并任何安排都被质疑,可能违反外国人不得拥有伊朗公司股份的原则。

一宗核交易,解除对伊朗的经济制裁,打开与已经撤离伊朗的外国公司的交易。

法国道达尔在11月与德黑兰签署48亿美元的协议,在波斯湾地区的南帕尔斯,因为天然气项目。它成为首家回到伊朗的西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