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主教会︰主教任命权只属于教会
作者 Baoluo Jiaoyou (保罗教友)

批评汤汉枢机的建议容许中国政府以某种方式参与任命主教。在中国和教廷之间的协议草案中,教廷对于提名候选人只有否决权,但这仍然未有定案。


北京 (亚洲新闻) - "主教任命权永远不能来自教会以外。" 这是一位中国天主教徒评论香港教区汤汉枢机的文章《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的基本立场。天主教徒「保罗教友」批评汤枢机的文章,在主教任命方面,留有很多空间给国家当局。目前,仍不清楚北京在任命方面的权力将会如何。

汤汉枢机在文章中,推论国家(爱国会、主教议会)提出主教候选人的名字,教廷任命其中一位为主教。接近负责对话的人士指出,教宗对于候选人只有否决权,这点仍然不是决定性。以下是全文:

中国《天主教在线》主页上发表了一篇《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主要论述了汤汉枢机对中梵关系的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关于”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这当中所存在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其中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

从根本原则上来说,主教任命权的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教会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所有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进一步具有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神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去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此权力本身是源于基督的启示与授与,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基督授予宗徒们掌握的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任何人去给神圣的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按那种思维去想象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自身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人类意志在教会内部范围之外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所以,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任何世俗意志去主张占有或分享教会神权的权柄,那样就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面对于全能天主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实质上也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意志间接利用世俗权力关系去对天主神权进行侵犯与挑战。这岂不就是一种极为明显的错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