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未能通過禁止童婚法案

禁止童婚习俗的建议失败。国会议员沙乌丁·亚哈亚(Shabudin Yahaya)认为,女孩9岁在「身体和精神上」已经可以结婚。根据伊斯兰法律,16岁以下的儿童可以结婚,这往往使强奸行为免被起诉。


吉隆坡(亚洲新闻) - 马来西亚国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对儿童的性犯罪法案《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但没有把童婚列为不合法。

反对党国会议员张念群提出禁止童婚,但她的修正案未能在这个以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的国会中获得支持。

在国会辩论中,国阵联盟的成员沙乌丁·亚哈亚(Shabudin Yahaya)认为,女孩9岁在「身体和精神上」已经可以结婚。

他说:「她们九岁至十二岁已经进入青春期,当时她们的身体已经等同18岁,身体和精神上都不是女孩结婚的障碍。」

他还说,在他看来,强奸受害者与施暴者结婚,以避免「黯淡的未来」,这个想法「没有错」。

沙乌丁的言论引起公愤,一些反对派政治家呼吁他辞职。

沙乌丁在前几天一份声明说,他的意见是断章取义,婚姻不是「强制强奸合法化的后门出口」,他指出,他拒绝接受禁止童婚的动议,因为这违反伊斯兰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和伊斯兰法,18岁以下的女童和男童都可以结婚。民法规定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但16岁以上的人可以经省首席部长的允许结婚。

根据伊斯兰法律,如果伊斯兰教法院允许,16岁以下的儿童可以结婚。

新法律将「梳理」,触动和结识儿童作为性虐待的前奏,并规定了制作和管有儿童色情制品的处罚。但是,法律没有提到童婚。

批评者认为这样做可以让罪犯通过婚姻逃过强奸罪。配偶虐待不属于伊斯兰教和马来西亚法律规定的罪行。

多年来,有几名强奸犯已经和受害者结婚,包括未成年女孩,以此免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