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性侵罪行不再有「宗座秘密」;與各國更多合作

性侵案不再有「宗座秘密」(pontifical secret) ,包括舉報、審訊和裁決。這指涉及神職人員威脅或濫用職權或性侵未成年人及弱勢人士,以暴力和性行為案件;兒童色情案件、以至主教和修會長上不舉報或隱瞞施虐者等案件。


梵蒂岡城(亞洲新聞)- 從今天起,譴責性侵、審訊、裁決有關神職人員干犯的暴力和性行為案件,涉及威脅、濫用職權或性侵未成年人和弱勢人士;兒童色情案件;主教和修會會長不舉報或隱瞞肆虐者的案件,不再有「宗座秘密」(pontifical secret) 。

教廷頒布兩份文件,被認為屬於「 最嚴重的罪行」,包括管有和散發涉及18歲以下未成年者的色情影像。

宗座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秘書長阿里埃塔主教(Juan Ignacio Arrieta)表示,文件目的是指定新聞或報導的保留程度,在處理針對神職人員或奉獻者,向未成年人和其他人員的性侵等個案,以及任何傾向於沉默或隱瞞他們的教會權威的行為。

他說,新訓令的目的是取消這些案件受到所謂的「宗座秘密」所保護,而是回到必要的「保密」級別,盡職盡責地保護當事人的良好聲譽,達到正常的「職業保密」。

關於這兩份文件,梵蒂冈城國法院前主席若瑟‧达拉托雷(Giuseppe Dalla Torre)撰寫文章稱:「宗座秘密對針對起訴不誠實行為的整個歷史範圍具有普遍影響」,並涉及本地程序和在羅馬進行的程序。」「可以理解的專業保密」仍然存在,但「就這一點,規定是明確的: 專業保密並不排除履行在每個地方都必須遵守的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包括任何舉報義務,以及執行民事司法當局的行政請求。

這意味著,如果國家法律規定了知悉事實的人有舉報的義務,那麼,宗座秘密的消失和官方保密範圍的指定將平靜地實現法律的規定,從而有利於與民政當局的充分合作,避免民事當局不法入侵規範領域。甚至在執行國家司法當局的規定的問題上也可以說同樣的話,不遵守該條約將使主管的教會當局除其他外受到違反刑法的嚴厲處罰。

他指出,應當表明,現在發表的聲明很謹慎地指出,任何權力都不能對舉報侵犯行為的人、對自稱受到冒犯的人以及目擊事實的人保持沉默。通過這種方式,宗座宣認確立了保障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