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活动家:一个独立的少数群体权利委员会
作者 Shafique Khokhar

他们要求根据最高法院2014年的规定,由议会而不是政府创建。雅各布:执政者被指控冒犯法院,并违反了宪法和国际公约。对于专家而言,未经议会批准,该机构毫无用处。


拉合尔(亚洲新闻)- 人权活动家和律师反对建立一个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的少数群体全国委员会。执政者的决定违背了此前通过国民议会法案成立一个独立机构的承诺。

2014年6月,最高法院根据一项历史性裁决,命令政府成立一个独立机构,保护少数群体的权利。2月19日,联邦当局在致该国最高司法当局的信函中宣布,该委员会将由议会投票任命。然后他们又改变了主意。

少数群体权利委员会主席雅各布(Peter Jacob)认为,政府选择在宗教事务部内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是对法院的侮辱。除违反宪法所规定的保护少数群体权利的道德和道义义务外,它还违反了一些国际公约。

5月6日,雅各布在其他民间社会人物的支持下,宣布反对政府的决定,并向最高法院提出户上诉。人权律师兼前联合国特使希娜·吉拉尼(Hina Jillani)和国家妇女权利委员会前主席卡瓦尔·穆姆塔兹(Khawar Mumtaz)也表示支持他。他们认为,政府设立的机构没有法律效力和独立性,因此毫无用处。

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Yaqoob Bangash指出,过去三十年来成立的保护少数群体政府委员会每年最多开一次会,而但从未做出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根据各种消息显示,艾哈迈迪、基督徒、印度教徒、锡克教徒和什叶派教徒是巴基斯坦最受歧视的少数群体,巴基斯坦是一个有2.12亿人口的国家,其中大多数是旁遮普族和逊尼派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