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保释上诉,黎智英再还柙至2月初再訊

终审法院批准律政司挑战高等法院向黎智英批出保释的上诉许可,并下令还柙黎至2021年2月1日再讯。黎涉嫌违反国安法和欺诈罪,于12月23日被高等法院法官批准保释。对于香港司法部来说,国安法的严重性类同谋杀或叛国,不应批出保释。同时,来自中国大陆的压力仍在继续。


香港(亚洲新闻)– 香港的黎智英再次被还柙。终审法院今天批准律政司上诉申请,将于2月1日上诉审理此案。其间,黎须实时还押羁留至2月1日再讯。

这位73岁《苹果日报》的东主批评香港和中国领导人,被指控涉嫌与外国势力「勾结」,这是中国大陆实施的《港区国安法》所包括的罪行。

检察官指控黎在接受外国报纸采访时,曾因要求外国政府制裁香港领导人反对民主运动而受到攻击。

这位媒体大亨于2020年12月3日亦因涉嫌欺诈罪被拘留。在接下来的20天,他在最高设防监狱中度过了,该监狱关押着当地的黑帮和犯罪集团头子。

对于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Carrie Lam)所选出的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法官,高等法院法官准黎保释,被指犯了错误。

终审庭接受律政司的观点,指黎的控罪最高可判囚终身监禁,与谋杀和叛国罪属同一种类,法庭一般不会给予保释,而为了保障国家安全的利益,「单是一次的潜逃,或再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任何人均无法承担」,认为法庭按国安法第42条处理被告的保释时,应以更严格的条件作出审视。

黎智英的代表律师辩称,上诉法院无权更改高等法院的裁决。

据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Alex Lee)说,保释是有道理的,因为黎表达了意见,没有要求外国政府提出任何要求。此外,没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会违反释放的条件。

根据保释令,黎智英被要求留在家里,不能接受采访,也不能使用社交媒体或会见外国官员。

昨天,当地律师会理事针对北京施加在司法独立的压力,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他们认为这正在损害黎的公正审判权。

中国官方媒体抨击高等法院的裁决,称国安法第55条为黎被遣送到中国大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上周日,《人民日报》一篇文章,指黎将国家安全置于「极度危险」境地,称黎被保释会损害香港的法治。

(路透社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