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香港民主运动领袖被判入狱8至18个月,当中4人缓刑

被告因组织和参加2019年8月18日未经批准集结而被定罪,传媒大亨黎智英(Jimmy Lai)与律师吴霭仪(Margaret Ng)被判囚一年、李柱铭(Martin Lee)被判入狱11个月,前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Leung Kwok-hung)判刑较重。吴和李获缓刑。


香港(亚洲新闻)–  香港九名民主派领袖,因组织和参加2019年8月18日举行的「未经批准集结」活动而被判处8至18个月不等的刑期,当中吴霭仪、李柱铭、何俊仁和梁耀忠获判缓刑。

西九龙地方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于4月1日对被告判定罪,今天 (4月16日) 听取被告求情陈词后判刑。

据组织者说,170万名市民违反了禁令参加了游行,要求当局放弃逃犯条例法案,并谴责警察的野蛮行径。

在被定罪的那些人中,大亨黎智英被判一年徒刑;民主党的创始人之一的李柱铭被判处11个月监禁。黎已经在监狱被扣留,正在等待威胁国家安全罪的审判。李最近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两者都是天主教徒。

曾任立法会议员的大律师吴霭仪(Margaret Ng)被判一年徒刑。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Albert Ho)和李卓人(Lee Cheuk-yan)议员也被判一年监禁。何秀兰( Cyd Ho)被判了较低的刑期(八个月)。

对前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判处最严厉的刑期:18个月。

梁耀忠(Leung Yiu-chung)被判处八个月徒刑。前民主党委员区诺轩(Au Nok-hin)被判刑10个月,二者都认罪。

法官胡雅文(Woodcock)决定李柱铭、吴霭仪、何俊仁和梁耀忠四人获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