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抗议中国在南海的禁捕令

根据菲律宾的说法,该禁令“是对权利的侵犯”。外交部发言人阿巴洛斯认为,北京违反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条。


马尼拉(亚洲新闻/通讯社)-菲律宾与中国之间关于南海捕鱼控制权的争端仍在继续。昨天,马尼拉针对中国在南海的禁捕令提出外交抗议并指出,禁令侵犯了该国专属经济区(ZEE)的部分地区,并使菲律宾渔民或面临中国海警的袭击。

周三晚上19点,渔民和保护组织也对“ 5月1日至8月16日”关于第12条平行线以北、12个中由菲律宾渔业管理的两个地区的禁令提出抗议,菲律宾渔业和水产资源局(BFAR)将后者定为我5号和6号区。这些地区包括安蒂克、西民都洛岛、巴拉望、北伊洛戈斯、伊洛戈斯苏尔,潘加西南,赞巴莱斯,巴丹,邦板牙,布拉干,卡维特和八打雁省的水域。

中国的年度捕捞禁令大致覆盖了巴拉望岛布桑加岛以西的海域,一直延伸到帕纳塔格(Scarborough)礁石(也称为Bajo de Masinloc)以北。

在马尼拉向北京提出外交抗议的第二天,外交事务部发言人阿巴罗斯(Ivy Banzon Abalos)向记者表示,中国法律介入菲律宾领土是“对主权的侵犯”。他还补充说,“中国新海警法确实赋予中国海警在所谓它的管辖海域内使用武力的自由权力。” 但是,“这会限制和损害菲律宾渔民在菲律宾管辖水域和专属经济区捕鱼的合法权利。”

外交事务部已对这项法律提出抗议,外交部长洛钦(Teodoro Locsin Jr.)称,“对任何违反该法律国家,这都相当于是一个战争的口头威胁”。他援引2016年7月南海仲裁裁决第716段的话说,此禁令违反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条“关于菲律宾对其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主权。” 该裁决为仲裁的裁决,让中国对包括西菲律宾海在内的南中国海的主张无效。此外,它还肯定了菲律宾渔民的传统合法捕鱼权。

外交部在周二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国每年实行的暂停捕捞措施,远远超出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享有的合法海事权,且没有国际法的基础。” 菲律宾外交部门还敦促中国“停止任何违反菲律宾主权、管辖权以及国际法的行为活动。

最后,西菲律宾海国家工作队告诉菲律宾渔民不要理会中国的禁令,继续在该国水域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