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刑法改革,针对金融犯罪和色情的新刑罚

《带领天主羊群》(Pascite gregem Dei)是宗座宪法的名称,教宗方济各通过它使刑法规范适应我们时代的敏感性。若那些在教会担任职务的人假公济私,“收受礼物”的人、“与十六岁以下之未成年犯第六戒的罪者”,或者那些想任命女性为司铎的人将受到惩罚。

 


梵蒂冈城(亚洲新闻)- 教宗方济各决定改革教会的刑法典(《天主教法典》第六卷),这是一项必要的工具,“因为仁爱和怜悯需要天父纠正有时扭曲的事实”,使它适应我们当前的时代。此外,他还引入金融犯罪,更加关注新技术和社会传播手段的使用以及现代敏感性,为此,已经将与色情和性领域相关的罪行从“针对特殊义务犯罪”一章中转移到“危害人类生命、尊严和自由的罪行”章节。将出台新的处罚措施,例如,罚款、赔偿损失以及无罪推定。

教会法第1379条也非常具有时效性,根据该规定,将对那些有意任命女性为神父的人——德国天主教徒“主教大会”的重要主题之一——和女性本人实施绝罚。

教宗方济各以题为《带领天主羊群》(Pascite gregem Dei)的宗座宪法引入新法规,将于12月8日生效,教宗在其中写道,“为使规范团体生活变得与时俱进,相关法规必须与社会变化及天主子民的需求息息相关,因此,有时必须对其进行修改并使其适应变化的环境”。教宗随后补充说,“慈善要求牧者在必要时诉诸刑罚制度,牢记使其在教会团体中成为必要的三个目的,即恢复正义的需求,赔偿和对丑闻加以补救”。
在实践中,它的可施行“禁令”(例如,支付罚款)、绝罚和撤销圣职身份,若罪犯是一名神父。

例如,“凡设法堕胎而既遂者”(天主教法典第1397条)或对罗马教宗施以暴力者,应受自科绝罚(第1370条)。对于神父的最高刑罚是,与十六岁以下之未成年,或智力低下或同受法律保护之人犯第六戒的罪者,得撤销圣职身份(第1398条)。圣职人员“招募或诱使十六岁以下之未成年,或智力低下或同受法律保护之人以色情的方式展示自己,或参加真实或模拟的色情演出者,或以任何方式和手段不正当地获取、保存、展示或传播未成年人或智力低下者的色情图片,处相当的罚”。

这些人也不会更好,即“凡以馈赠或以承诺,使在教会执行职务者非法作为或不作为,应处相当的罚;接受馈赠或承诺者亦同”。(1386条)

在这些惩罚中,还有“戒罚”,如1366条:“父母或代替父母的人,使子女受非天主教的洗礼及教育者。“又如1371条:“凡违背宗座,教会教张或上司的合法命令或禁令,虽经警告而仍不从命者”。

多数时候,这些条例是为了带来公正的判决。正如“妨害執行職務或選舉的自由,阻止行使教會權力或合法享用聖器或其他教會財產”(1375条),或者(1376条)“无规定的许可而出售教会财产者。”对于那些“接受礼物和承诺者”,以及那些“接收超出既定金额,或追逐利益的人。按照这个逻辑中,教会法第1326条指出,“审判官得按法律或命令之規定加重刑罰“。 (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