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最高法院:非婚生子女也可继承遗产

对于菲律宾来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裁决。法官们重新诠释了民法第992条,并表明近亲继承人不再是“合法”或“非法”。


马尼拉(亚洲新闻)- 菲律宾最高法院决定,非婚生子女也可继承遗产。因此,法院“重新诠释了《民法典》第992条,这条法律禁止非婚生子女继承婚生子女的兄弟姐妹,以及父系或母系亲属的遗产”。该法律因差别对待婚生和非婚生子女而被称为“铁幕”。

法院的一致裁决结束了阿基诺对阿基诺案,在该案中,Amadea Maggie Ho Aquino 声称有权继承其祖父 Miguel的继承遗产,尽管她的父亲 Arturo 在女儿出生,并与她母亲结婚之前就已经去世。

民法第992条规定:“非婚生子女无权以婚生子女和父亲、母亲的亲属名义继承"。

然而,Marvic Leonen 法官裁定,“祖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不属于第 992 条规定的’亲属’范围内”,因为婚生和非婚生子女都是其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的近亲,因此,必须遵守民法第982条,“不因孙辈及其他直系后代出生而区别对待。”第982条规定,“孙辈及其他直系后代享有继承权、代表权,如果其中一人去世,并留下多个继承人,他应得的部分将在后者之间平分”。

最后,法官批评使用“合法”和“不合法”这两个词,并将其定义为贬义词,他更倾向于用“婚生”和“非婚生”来指代婚内或婚外出生的后代:信息办公室宣布,“为使儿童的利益最大化,法院放弃了非婚生子女属于不正当关系产物的假设”。

由于菲律宾没有离婚法,因此该裁决势必意义重大。Maggie Aquino 得到了法律专家的支持:例如,副法官 Ramon Paul Hernando 也认为民法典的旧条款已经“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