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大清洗”的又一个牺牲品
作者 Li Qiang

前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被判刑。他被指控腐败,但最重要的是站在“不忠于”中国国家主席的队伍。习近平意在党二十大前巩固权力。在中国,邓小平所希望的“集体”领导层已不复存在。


北京(亚洲新闻)- 法院以“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罪判处公安部前副部长孙立军有期徒刑。官媒《新华社》今天宣布,判处孙立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53岁的孙立军在召开二十大之前被判刑,而习近平也可能会再次掌权。中国政权在重大事件前判刑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是告诫领导层批评者的一种方式。

孙立军被指控受贿6.46亿元人民币(9300万欧元)、操纵股市和未经许可持有两支枪支。然而,在官方媒体的推动下,真正的指控其实是站在“不忠于”中国国家主席的队伍。

前司法部长傅正华和上海、重庆和山西省的三名前公安部部长也是习近平的反对者。近日,上述几个均已被判长期监禁。

这些人原是习近平的盟友,积极参与“老虎”“苍蝇” 一起打的反腐策略。特别是傅正华,他曾全权负责周永康案。

分析人士指出,习近平深谙如何通过打击党内对立派系,消除潜在的内部竞争对手来巩固其权力。自2012年被任命为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以来,习近平将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此举违背了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经济开放之父邓小平的指示。

正如汉学家林伟强在《中国简报》中指出的那样,邓小平想用政治局常委的“集体”领导来取代“单一”毛主义领导:这是防止个人崇拜和权力过剩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