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维持对三名中国新教领导人的死刑判决
三人被指控犯有谋杀和盗窃罪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下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三人很可能在十二月被正法,以防止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北京(亚洲新闻)—中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对新教团体‘三班仆人’三名领导人作出的不公正的死刑判决。预计,三人很可能在十二月被正法。

       总部设在美国、专门关注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对华援助协会”,报道了这则消息。

       七月七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对‘三班仆人’领袖徐双付(又名徐文库,徐圣光)等三人作出了死刑判决,三人向省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检方对十七名新教徒提起了诉讼,而三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主要领导人分别为六十岁的徐双付、五十五岁的李毛兴和三十六岁的王军(女)。

       此外,同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是,三十五岁的张敏、三十七岁的朱立新和贲中海。同时,法官还判处其他十一名犯人从三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据控方的指控,拥有五十万名成员的新教团体‘三班仆人’领导人之一徐双付,同其他十六名同案犯一起谋杀了东方闪电教团体的二十名成员。此外,还将后者的三千二百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东方闪电教的成员宣称是基督信徒。但是,许多新教团体将其视为“邪教暴力犯罪集团”。东方闪电教的创始人表示,她是耶稣基督的转世,其许多“信徒”都卷入了非法活动。

受各自律师事务所委派为三人辩护的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张立辉律师表示,政府出示的证据并不能证实被告有罪。被告的所谓“供词”,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的产物。这是中国政府亲自承认的,在其监狱内十分“普遍”的方式。

十月十七日至十九日,省级人民法院就三人的上诉开庭。法官们允许一名犯人家属旁听,此外,宗教事务局和地方政府官员也参加了庭审。但是,最终仍维持原判。

部分分析家认为,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匆匆进行终审是一个信号。他们加速案件的审理工作,以避免三人向全国高法上诉。因为,自二OO七年一月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收回死刑的判决权。

北京只允许新教团体在三自爱国运动范围内举行宗教活动。三自爱国运动,是一九五O年毛泽东政权将外籍传教士和中国教会神职人员驱逐出境后诞生的。据官方统计,中国共有一千多万名官方新教徒,都加入了三自爱国运动。

非官方的新教徒聚集在未经登记的家庭教会中开展活动,大约在五千万以上。仅去年一年,政府就逮捕了1,958名非官方新教团体的牧师和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