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亚洲新闻)—中国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网络持不同政见者李建平有期徒刑两年。
日前,总部设在美国,专门关注中国人权事务的组织“中国人权”报道了这则消息。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依据是,李建平在海外华人创办的网站上发表的部分批评政府腐败、迫害少数民族的文章。
现年四十岁的持不同政见者李建平,曾经参加了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并因此被捕。当时,李建平积极参与创建上海大学联合会的工作。
天安门民运遭到暴力镇压后,他在淄博市医疗界谋得就业机会。但是,继续在网络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警方突然闯入其家中“检查互联网”,并因在其“电脑中找到了色情图片”而将其电脑收缴。同年六月三十日,警方正式批捕李建平。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李建平第一次出庭受审期间,警方出示了他发表的三十一篇批评地方政府、揭露侵犯人权现象的文章。听取控方的诉讼后,法官没有作出任何判决。直到十月二十五日,才作出了上述宣判。
根据中国刑法,法庭应在逮捕嫌犯一个半月后作出判决。对于需要“特殊调查的”,可以额外给予一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