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指定产品制造商剥削童工
工会组织揭露,年仅十二岁的孩子和其他工人一起被迫在奥运指定产品加工厂每天工作十五小时、每小时仅两元人民币的报酬。工人劳动环境极其恶劣、厂家伪造劳动登记记录。公司否认指控,国际奥委会表示将追查到底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年仅十二岁的中国儿童,在学校放假期间在北京奥运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打工,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每小时收入仅两元人民币。目前,国际奥委会表示将对此展开调查。

       在劳工组织“国际工会联盟Playfair Alliance)”于今天发表的题为《劳工权益奥运交白卷》的报告中,揭露了中国广东省和深圳市四家奥运指定产品生产厂家“严重侵犯劳工权益”的行径。报告指出,上述工厂雇佣了二十几名年龄仅十二岁或者稍大些的孩子,利用他们学校放假之际,招募到工厂做工。每天从清晨七点三十分,一直要干到晚上二十二点三十分;而每小时的报酬仅为两元人民币。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意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和裕荣昌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四家生产厂,主要生产二OO八年北京奥运指定产品。此外,在这里打工的成年人也每天要工作十五个小时、一星期工作七天、每小时两元人民币。这个数字,仅为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此外,工厂的劳动环境极其恶劣、工人们吸入了大量粉尘和有毒的化学成份。此外,工厂还伪造劳动就业登记应付检查。表面上,一切手续都合法、正常。但是,他们却威胁并诱骗工人们如何应付检查人员。凡是拒绝说谎的,就会被开除。

       许多在中国办厂的外籍公司和企业被指控在当地剥削劳工以降低产品的成本。但是现在,西方公司已经越来越害怕其公众形象受损了。

       设在广东省东莞,专门生产纸杯、活页本册等奥运产品的的台资企业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宣称,全体420名工人的最低工资都在每月七百元人民币;超时加班也都根据相关劳动法规支付了加班费。

深圳的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也誓言坦坦,称工人们的工作条件和环境都是“最佳的”。

现在,国际奥委会将针对这份报告展开调查,并承诺将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检查,确保所有奥运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恪守“符合道德规范的操行”;必须尊重中国相关的劳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