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2006, 00.00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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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接受安乐死是“不道德的”

法律改革委员会想建议病危患者签署放弃生命的证明。病人非政府组织为保护患者猛烈批评了这一建议,它是“不道德的”安乐死方式。

香港 (亚洲新闻)- 如果处在昏睡或疾病晚期时,建议患者写放弃生命的声明是"不道德的"。以上是香港保护病人团体的肯定.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昨天"指出",如果病人没有人工帮助和不能再作决定时,一位病人可以预先拟订书面指令放弃生命. 但香港保护病人团体的非政府组织说,这是一个隐藏形式的安乐死。“甜密的死亡"在香港被法律所禁止,即使有病人要求,家庭反对,医生在临床上纠缠。医生为此感到不快,因为关于他们的责任没有了清楚和一致的指示。.

据Cheung Tak-hai表现, 他是37个病患团体组织同盟的主席,这一条规则 “与安乐死没有区别" 而且可以使病人的"生存意志"变弱.

"许多疾病的康复像癌症,取决病人自己的精神意志. 谁采取类似的决定,谁将会放弃生命," 他说: "昏迷病人有醒来的机会,应该继续治疗. 如果允许医生拿掉维持生命的仪器而导致死亡的话, 将会在医院和病人家属间造成许多争论."

可怕的是医院主管当局可以因此决定减少久病不治和昏迷病人的费用。

Tsang Kwan 的姊妹同意这样的意见,她是明爱医院的一位昏迷中的病人。她说:“非常清楚,他们不想在昏迷或植物人患者身上浪费资源。他们就这样带领病人们选择死亡. 这是不道德的. 无视生命就是缺少价值。”

Tim Pang Hung-cheong, 是病人权利协会的一位职员,他担心患者不能精确地了解医学的生命期限和他们真实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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