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指出尊重人权是实现真正和平的条件

教宗本笃十六世发表二OO七年世界和平日文告,重申了尊重生命、尊重宗教自由的立场。为了促进和平之树的成长,亟待让不受意识形态、文化或者政治经济利益等偏见侵蚀的人来领导

作者:Franco Pisano

 


梵蒂冈(亚洲新闻)—尊重人和尊重人的权利是通往和平的真正道路。和平是天主的恩宠;是每个人、每个国家和国际社会共同肩负的使命。

 

       这是教宗本笃十六世为二OO七年一月一日庆祝的一年一度的世界和平日所发表的文告中所阐明的主要观点。今天,教宗的二OO七年世界和平日文告正式发表。

       文告中,教宗不仅仅指出了不尊重生命、侵犯不可侵犯的宗教自由、野蛮滥用自然、恐怖主义、男女不平等、核计划的不断升级等各种阻碍和平的因素。

       教宗写道,迫切需要“推动有助于和平之树成长的人文环境。而此类事业,就需要让不受意识形态、文化或者政治经济利益等偏见侵蚀的人来领导”。此外,对他人的冷漠、对他人动用暴力,同样是天主公教“无法接受的”。“这是有待明确重申的一点:打着天主之名的战争是永远也不能接受的”!

       教宗指出,“在尊重人的同时推动和平”,强调了“尊重每个人的人性尊严的义务”(4)。文告中指出,严重阻碍和平的因素是对生命和宗教自由权利的否定。

       在谈到对宗教自由得不到尊重时,教宗指出,“世界缺少和平的现象是令人担忧的”。“特别要提及基督信徒令人痛心的状况,他们不仅遭到禁止,在某些国家甚至遭到了迫害。某些国家将唯一的宗教强加于所有人,而无动于衷的政权助长的不仅是暴力的迫害,而是对宗教信徒有系统的文化嘲讽。总之,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尊重,并给和睦相处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恶果”(5)。

       但是为数不少的威胁和平的紧张状态的根源,“毫无疑问是世界中现存的不公正的不平等”现象。其中,一方面包括了“资源分配不公,如食品、饮水、住房、健康”的公平分配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行使基本人权中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6)。

       真正的、稳固的和平需要尊重人权、也需要尊重环境等先决条件。实践“越来越突出地显示出与受造物之间的和平以及与人之间的和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都意味着与天主的和平”(8)。为此,如果尊重人权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又重新回到了人的概念上。毫无疑问,“每当涉及到捍卫权利和伸张权利时,关于的人的相对性的概念就存在着严重的不足”(12)。

       捍卫人权,意味着国际社会组织的积极行动,特别是联合国的作为,并恪守一九四八年通过的《人权宣言》。“全人类在伦理道德方面的努力”,应确保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权利。例如,近来的黎巴嫩南部冲突。

       如果说恐怖主义“揭示了一些国家试图拥有核武器的愿望”;另一方面,也不断构成了一种威胁。为此,“每一个名信徒积极致力于推动真正的全面的人文主义是必不可少的”(17)。这是“使我们成为人性尊严的坚定捍卫者以及勇敢的和平建设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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