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黎智英和李卓人加刑两个月

昨天因另一起案件已被判入狱一年。这两位活动人士也与其他8名民主党人士一起因参加2019年反政府示威而被判刑。北京:黎智英·戴和黄之锋是“反华”敌人。

作者:Emanuele Scimia

香港(亚洲新闻)- 出版业大亨黎智英(Jimmy Lai)和前议员李卓人(Lee Cheuk-yan)在一天之内被判刑两次,他与另外8名民主人士被指控于2019年8月组织并参加大规模的反政府示威游行。

西九龙法院昨天判处黎智英14个月有期徒刑:因参加2019年8月18日的游行被判一年监禁,当时有170万人向当局的禁令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引渡法并谴责警察的残暴行为;因参加8月31日的基督教抗议祈祷被判两个月。

黎智英因威胁国家安全罪被关押,正在等待审判:检察官昨天增加了两项与该罪名相关的新指控。法官阿曼达·伍德库克(Amanda Woodcock)因考虑到大亨主动认罪且身体不好,就8月31日事件酌情轻判。

此外,法院判处民建联前主席李卓人(Lee Cheuk-yan)14个月有期徒刑,他不仅支持中国爱国和民主运动,更长期组织1989年6月4日天安门事件纪念活动。伍德库克法官因2019年8月31日的祈祷活动判处民主党前主席杨森(Yung Sum)八个月监禁,随后被中止。

“民主之父”李柱铭(Martin Lee)与黎智英同为天主教徒,也是民主党建党人之一;前议员和基督徒法官吴霭仪(Margaret Ng);前议员何俊仁(Albert Ho)、何秀兰(Cyd Ho)和“长发”梁国雄(Leung Kwok-hung);街工梁耀忠(Leung Yiu-chung)和前民主党成员区诺轩(Au Nok-hin)分别被判8至18个月,其中梁国雄最严重。西九龙法院裁定李柱铭、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缓刑。

法律分析家认为,对10名民主运动人士的裁定“失衡”。最严重的是伍德库克法官无视最高上诉法院的先前判决,其中承认公民具有和平示威的权利,正如此前两个被定罪的示威活动那样。

大多数观察者认为,由于北京有意消除异议的主要声音才会判得这么重。据《苹果日报》今天报道,国务院香港及澳门事务办公室已要求前英国殖民地行政长官采取法律措施,使戴耀廷(Benny Tai)黄之锋(Joshua Wong)为其“反华”、造成城市混乱等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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