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亚洲新闻)-长期从事民主活动的工会成员李卓人(Lee Cheuk-yan)和律师邹幸彤(Chow Hang-tung),曾领导组织每年6月4日在香港举行的纪念天安门事件的活动,今日被判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违反了北京在香港这个前英国殖民地(1997年回归中国)实施的《港区国安法》。
西九龙法院三名专门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作出了判决。这是自去年12月天主教商人黎智英(《苹果日报》出版人)被判处20年监禁以来,最引人注目的案件。
李卓人(69岁)和邹幸彤(41岁)自2021年9月以来一直被拘留,如今他们面临根据的《港区国安法》判处最高十年监禁的刑罚。依照香港司法制度的惯例,量刑听证会将于8月28日举行,届时将宣判。
除了他们的案件外,前国会议员何俊仁(Albert Ho)的情况也将受到关注;他也因天安门事件受审,但他采取了不同的辩护策略,在庭审开始时就认罪,从而寻求减刑。
维多利亚公园的晚会
1989年北京天安门广场爆发的民主抗议活动,是对中国共产党政权最大的挑战之一。政府派遣坦克进入首都中心,军队向学生领导的示威活动开火。
该事件立即在中国大陆成为官方禁忌,然而在香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每年都会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烛光晚会活动。
2020年疫情期间,当局以公共卫生为由禁止了这些公众纪念活动。几周后,北京对香港实施了《港区国安法》,该法随后被用来起诉联盟前主席李卓人和前副主席邹幸彤。
判决理由
在判决理由中,法官指出,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一直敌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央政府”,并坚持不妥协的抵抗立场。据称,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三人“拒绝退让”,继续支联会的政治路线。
法庭承认,该组织从未提出结束一党制的具体方法或时间表,也未鼓吹暴力。然而,法官认为,仅重申这一目标就足以构成犯罪。
判决书指出,该支联会提及2019年香港抗议活动和天安门事件,助长了“香港市民对中共的敌意”,削弱了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
控方也辩称,呼吁结束一党制与2018年宪法修正案相悖,该修正案将中共的领导权定义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素。
律师兼活动人士邹幸彤选择在审判中为自己辩护。她在结案陈词中有力地捍卫了该联盟活动的意义,并强调法庭被要求禁止和惩罚的,正好是“社会和法律应该鼓励的”。
邹幸彤表示,这些是“香港几代人累积的根本价值观和理想”。李卓人的律师沈士文(Erik Shum)也请求法庭不要只停留在形式上承认人权,强调此案直接关系到言论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良心犯”
庭审当天,法院外警力部署严密。有支持者拥抱被告家属,表达声援。宣判后,邹幸彤的母亲表达了“希望环境健康,百花齐放”的愿望。
国际特赦组织强烈批评了邹幸彤和李卓人的判决。发言人张超雄(Fernando Cheung)表示,港区国安法被用来惩罚那些和平纪念1989年镇压事件的人。
国际特赦组织指出,香港是中国境内唯一能够组织大规模公众纪念天安门事件的地方,并认为该判决是进一步抹杀这段历史记忆的举措。该组织称这两名被告为“良心犯”,呼吁撤销定罪,并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