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宗教新法律下,义安省举行弥撒被宣布为非法

宗教组织必须事先提供年度活动的清单。地方当局将矛头指向宋玉堂区,因为没有通知他们关于一个弥撒。国家不会接受宗教团体对其有争议的宗教法律所表达的意见。

作者:Joseph Huy

河内(亚洲新闻) -在一月二十三日于越南宋玉(Song Ngoc)堂区庆祝的弥撒,在荣市(Vinh)教区中,已被琼玉市(Quynh Ngoc)人民委员会宣布为 "非法",位于中北部义安(Nghe An)省的城市。

一名官员指出,当局谴责神长和堂区牧灵委员会,命令阮廷实神父(Nguyen Dinh Thuc)和他的堂区教友去 "登记他们所有的宗教活动",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N.08 / UBND)。

上周,神长邀请了约二十名教区的神父,在堂区庆祝弥撒。在弥撒期间,神父和信徒为台塑集团所属工厂的环境灾难的受害者祈祷。

他们在祈祷中也提到良心犯,像黄德平(Hoang Duc Binh)和阮南峰(Nguyen Nam Phong),并呼吁在所有越南人的家庭中得到和平。

与此同时,堂区所属教友祈祷,地方当局能够区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然后政府举止以一个公平的方法,对待那些致力于国家和平的人。

地方当局长期以来,试图阻止当地小区的宗教生活,即那些在国家中为社会权利和正义而奋斗,代表不同意政府而持有不同政见者去发表意见。

琼玉市人民委员会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发出文件,而阮廷实神父和堂区的宋玉堂区牧灵委员会庆祝弥撒,与许多的参加者和堂区所属教友一同庆祝。

在他们的说明中,地方当局引用了在信仰和宗教应用的新法律,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生效。他们引用条款第四十三条说 "宗教组织,隶属的宗教组织,[…] 或宗教组织已经获得宗教活动登记的证书,有责任书面提出每年宗教活动的清单,至少三十天后被证明,批准或授予宗教活动登记的证书,规定" 由政府进行。

一些官员声称,宋玉堂区还没有通知人民委员会关于它的程序表。因此,他们认为小区所庆祝的弥撒,违反了宗教自由新法律的规定。相比之下,对于当地的天主教徒来说,"条款第四十三条是一种手段去阻碍堂区和信徒的宗教活动" 。

小区通常是有时暴力干涉和当局施以压力的受害者,通过亲政府的武装组织,以及抹黑行动,即反对实神父这样。

条款第二条,法律的第十段,支持了宋玉的堂区所属教友,从而强调了它的不一致之处。

根据这条条款,"宗教活动是表达宗教信仰,教理问答的实践,执行教规法律,以及宗教仪式。所以,信徒参与弥撒,共融,以及祈祷,这些全都是'宗教活动',发生在国家中的每天,每个小时"。因此,这种做法本身已经符合国家的法律。

在越南国会通过它的新有争议的立法之前,国家的宗教领袖们在辩论作出了贡献,为了维护宗教自由而提出他们的意见,一项原则被承认在二零一三年宪法中。

从二零一七年六月起,组织机构、法律专家以及各种信仰的信徒,向国会议长和国民会议的议员分享了他们的意见。越南的天主教主教团也作出了一个重要的贡献。

到目前为止,批评者指出,当局 "不过是假装听取提出的建议,以改善法案"。信徒和维权人士抱怨,政府后来忽视了宗教组织表示的意见。这允许地方当局 "可以自由地应用信仰和宗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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