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2024, 14.05
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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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尼拉下议院批准离婚法

作者 Santosh Digal

该措施获得126票赞成、109票反对。要成为州法律,仍需参议院批准。以保护家庭的宪法名义,菲律宾是唯一在立法中没有设立这一机构的国家。天主教会反对已经讨论多年的法律。

马尼拉(亚洲新闻) - 5月22日,菲律宾议会下院众议院二读通过了离婚法。根据众议院秘书长雷金纳德·贝拉斯科 (Reginald Velasco) 的宣布,提案编号9349获得126票赞成,109票反对,20票弃权。

该提案被称为“绝对离婚法”,旨在承认目前承认婚姻不可分割的国家离婚制度,只承认规范法院在婚姻关系存在严重差距的情况下所判决的无效。菲律宾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在其立法中不以任何形式规定离婚的国家(连同梵蒂冈)。

要成为州法律,仍需要菲律宾参议院的批准。如果该法律也获得议会其他分支的批准,则分居至少五年的配偶将可以提出离婚请求。然而,该提案规定了从提交申请到判决可能的调解之间有60天的最后期限。

该法案还列举了针对申请人、共同子女或申请人子女的身体暴力或严重虐待行为作为可能的动机;迫使签字人改变宗教或政治立场的身体暴力或道德压力;吸毒或习惯性酗酒或长期赌博;同性恋。

多年来,这个话题一直是该国讨论的话题:众议院早在2018年就批准了类似的措施,但参议院并未完成立法程序。1987年菲律宾宪法中有一节规定:“婚姻作为不可侵犯的社会制度,是家庭的基础,应受到国家保护”。而菲律宾天主教会也多次表示反对。巴拉望岛泰泰宗座代牧区主教圣公会平信徒委员会主席帕比洛 (Broderick Pabillo) 已在2021年表达了对该法案的担忧,“因为立法者应该支持家庭”。此前,林加延-达古潘总主教 (Lingayen-Dagupan) 、时任圣公会主席的苏格拉底·维勒加斯于2015年宣称,“失败的婚姻不是离婚的理由”。

在众议院的辩论中,“加布里埃拉妇女党”议员阿琳·布罗萨斯(Arlene Brosas)认为,“离婚是一种基于权利的选择:结婚的权利也必须包括离婚的权利”。该法案的发起人之一、众议员埃德塞尔·拉格曼(Edcel Lagman)辩称,该法律仍将禁止“闪离婚”。他说,他尊重“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对主教的恐惧以及避免各自配偶不满的需要”的反对意见,但他仍然宣布参议院也将立即发起一场争取批准的运动。相反,国会议员鲁弗斯·罗德里格斯对离婚法表示“强烈而响亮的反对”,认为该措施违反了菲律宾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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