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2004, 00.00
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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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即将获得继承财产的权利

德黑兰(亚洲新闻)—昨天,伊朗议会正式批准了一项法律计划,允许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但是,在宪法控制和监督机构未做正式批复前,不能实施。而且,这一机构有权驳回任何有违伊斯兰沙里亚的法律或者法令。

       伊朗改革派女性和伊朗议会中为数不多的几位女性之一法蒂玛·拉齐女士表示:“根据新的法律,女性将有权获得丈夫的全部财产,而不只是一部分。”一旦这一法律获得通过,女性可以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独自继承丈夫的全部财产。同样是改革派的律师穆罕默得·阿里表示:“这是(在伊朗)向着男女平等迈出的重要一步。”

       许多人权活跃人士认为,宪法控制和监督部门批准这项允许女性经济自立;使她们摆脱被迫再婚境地的法律的可能性不大。

       伊朗的宪法控制和监督机构是由严格恪守什叶派穆斯林信条的十二名成员组成的。在过去,他们已经先后否定了所有给予和改善女性社会地位及条件的法律。(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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