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2020, 16.10
香港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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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北京办事处对香港没有监督权

作者 Paul Wang

根据香港小宪法《基本法》,中央政府的中联办和港澳办不得干涉香港事务。中国和地方政府对此表示反对。北京施加压力,要求逮捕和惩治反逃犯条例修订示威者。习近平担心民主浪潮会在中国展开。

香港(亚洲新闻)- 香港大律师公会指出,香港小宪法《基本法》中,没有任何条文赋予 (中联办和港澳办) 对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务行使监督权。

大律师公会4月20日下午发布的文本中说,这两个办公室均受「《基本法》第 22(1)条下不应干涉香港特区自行管理的事务」的原则约束。

大律师公会从香港立法会拿来文件作为证据,该文件在2007年确认了这些中方办公室受第22条约束。他们还援引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Patrick Nip)的2018年声明,指出中联办「将根据《基本法》第22条的规定,一如既往地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该声明给当地政府赏了耳光,该政府于4月18日连续发表了三份声明:第一份声明是宣布北京的两个办事处均在第22条之下;第二份:所有对第22条的引用都被删除;第三份,捍卫两办监督香港活动的权力,因为它们不受制于第22条约束。

这也是面对危机以来提名的中联办新主任骆惠宁(Luo Huining)一记耳光,他是「习近平亲信」,这场危机与自2019年6月以来在香港举行的反逃犯条例修订示威活动有关。

据一些分析家称,骆的任务是「恢复」香港秩序,阻止香港北京争取更多民主。上周,骆的办公室猛烈抨击了民主党的反对派,指摘它对中国的设想是「阻碍主义」。

4月18日,「证明」了骆在香港发动这场战争之目的,当时警方逮捕了15名民主运动人士,指控他们在最近几个月「组织并参加了非法集会」。

这些领袖,包括民主运动之父之一的天主教徒李柱铭(Martin Lee)和前立法议员、捍卫人权的法学专家吴霭仪(Margaret Ng)。

他们的被拘捕,连同近几个月来已经有几千人被逮捕,所有这些都与参加反逃犯条例修订游行有关。几周前,司法部表示,自6月9日示威以来,已有7,600人被捕。他们年龄在11至84岁之间。被捕者中有17%在18岁以下。

最近几天也有迹象表明,香港的法官已收到北京的指令,要求其不能对示威者判决无罪释放。

就有关香港内部事务,《基本法》第 22(1)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以维护北京奉行「一国两制」原则的自治。

几位观察家认为,习近平担心香港的民主意识蔓延到中国,在Covid-19疫情和政权沉寂之后,对民间社会的批评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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