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2004,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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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加入宗教团体将被开除党籍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充分阐明了反腐败的具体措施。全文共分为一百七十八条的新条例中,规定了严格的打击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公共和个人行为。全体党员,包括退休党员在内,都要执行这一监督条例。否则,将得到严惩,直至开除党籍。

       可招致开除党籍的行为中包括:反对党的政策、收受贿赂、供养情人、观看色情表演、召妓纳娼、贩毒吸毒。其中最严重的,是“加入宗教组织”。此外,侵犯公共财产,如公款旅游、动用公款学习、购买高级轿车、侵犯他人权益(违法阅览他人信件、干预市民的婚姻选择)。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王长江教授认为,《党内监督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充分展示了党正在不断完善反腐败的措施。

       据《法制日报》报道,95%的官员因腐败和供养情人被撤职。去年,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因收受总额高达一千八百万元人民币的贿赂;并为其情妇赚取三千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死刑。二OO一年,公安部前部长李纪周因贪污一百万元人民币和五亿美元被处以死刑。他的情妇李晓娜,因卷入腐败案情,被判处十年徒刑。李嘉廷和李纪周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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