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2011, 00.00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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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徒律师无法在大马伊斯兰法庭内为代理人辩护

第一次遭拒后,女基督徒律师上诉最高法院以期获准在伊斯兰法庭内为其代理人辩护。马来西亚施行双重司法体系:宗教性及非宗教性

吉隆坡(亚洲新闻/通讯社)—马来西亚女基督徒律师维多利亚·贾亚希勒·马丁未能获准在大马伊斯兰法庭内为其代理人进行辩护。获悉这一结果后,马丁律师声明表示,自己只希望能够为被投诉到伊斯兰宗教法庭的非穆斯林信徒代理人辩护,以确保其获得公正的辩护。马来西亚奉行双重司法体系,即世俗性的和以伊斯兰教义沙里亚为依据的宗教法庭,前者主要受理涉及非穆斯林信徒的案件;后者则受理伊斯兰信徒案件。但是,越来越多的马来西亚非穆斯林被投诉至伊斯兰法庭。

       继宗教委员会以所有在伊斯兰法庭出庭的律师必须是穆斯林为由拒绝其替代理人辩护后,维多利亚·贾亚希勒·马丁律师上诉最高法院。但吉隆坡的法官们并没有支持她的申诉。对此,女基督徒律师表示这一判决结果是违背马来西亚宪法的,将向上级司法机构继续申诉。

       维多利亚的律师兰吉特·辛格声明指出,很难找到愿意在伊斯兰法庭为非穆斯林信徒辩护的穆斯林律师,因为他们不愿意接受可能有违他们信仰的案例。此外,还有许多涉及垮宗教问题的案例。马来西亚的双重司法体制、伊斯兰的多妻制等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家庭、婚姻、子女抚养问题等案例。去年,马来西亚政府首次在伊斯兰法庭安排了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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