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2011, 00.00
叙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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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萨德向媒体授予有条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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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例提供信息自由、外国记者的详情、创造新媒体的许可证却不清楚。诽谤罪可能罚款高达21000美元。俄罗斯和伊朗抨击大马士革。
大马士革(亚洲新闻)8月28日,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Assad)发出信息草案,为记者来说,是把自由有条件地授予媒体专业人员。他的创新之作,是记者在没有司法决定下,不会被拘留。在全国各地的警察和敌对人士的冲突持续,中国、俄罗斯和伊朗批评这政权。

该条法律在五月由信息部的特设委员会准备,由理事会批准,不受国会干预。它刊登在《官方公报》,下月生效。

该规则由信息部的提出实施,由九人组织负责。该法律的条款及聘用条件,考虑外国媒体和国际专业人士,以及授权建立私营媒体(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不过,叙利亚暴动开始时,所有外国记者被驱逐出境。

法律全文正待出版,国家通讯社叙利亚阿拉伯新闻社已经出版了总结。

草案指出独立和媒体自由的原则,在宪法和国家法律框架的,言论自由作为公认的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对公共事务的信息;尊重国家和泛阿拉伯叙利亚社会价值观、人民利益和民族特征。

另一方面,国际社会批评大马士革越来越大。昨天,在开罗举行的阿拉伯外长会议(叙利亚部长缺席)翌日,叙利亚政府发表声明,抗议由阿拉伯联盟在利比亚和叙利亚事年上,指出停止流血冲突的重要性,并呼吁要理性处理,以免为时已晚。该联盟已经宣布,它已指示其秘书长纳比勒埃尔阿拉比(Nabil El-Arabi)去大马士革调解,但至今叙利亚不接受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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