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2006,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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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教育费用过高,政府向非政府组织开放

香港教育署负责人及专家邀请北京“与私人机构分担公共教育费用”。宗教性质学校的开放仍在观望中

北京(亚洲新闻/南华早报)—中国当局可能允许国内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教育事业,分担国家义务教育法修正案中所规定的教育费用。香港一些专家,发表了上述看法。根据巨大的变化,将全面地发展国内教育、降低打工族子女的学杂费、建立新的乡村教师制度,最终使他们成为公务员。

       国务院已经提交了修正案。现在,正等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最终批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吴邦国将主持这一修正案的讨论工作,预计将在五月内得出结论。中国教育部长周济在提交修正案时表示,高额学杂费用,是导致包括来自农村地区打工族子女在内的学生们远离课堂的主要原因。

       部长表示,“二OO四年,640万打工族学龄子女随父母来到城市,但是,还有2,200万留在家里。因为,他们的父母无力将孩子带在身边。这也是新问题之一,这些孩子们独自生活,根本得不到最基本的照顾”。此外,农村地区“10%以上的孩子没有到学校就读”。

       香港专家注意到了北京的建议,邀请北京“学习他们的榜样、向非政府组织求助”。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部门负责人认为,“地方政府绝对需要同非政府组织共同分担教育费用”。

       “在最富裕的省市,不仅是政府要支付这些费用。我想,商人、富人和所有市民都应该为打工族子女的教育作出贡献。因为,他们为地区的繁荣昌盛作出了贡献”。

       “成功的教育体系,并不仅需要政府的帮助,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帮助。人民应该认识到,凡是没有接受教育的人,特别是年轻人,通常会成为犯罪分子。只有教育,才能使他们摆脱贫困,摆脱街头”。

       总之,北京仍然对宗教性质组织、外国人管理和开办学校充满了疑虑。

       一旦付诸实施,修正案将有助于改善农村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条件,不再向学校收取更高的教育税收。香港人大代表Ma Lik表示,“这一决定将使农村教师成为公务员。迄今为止,他们被迫克服重重困难支撑着教育事业,而且,收入低微、生活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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